在当今社会,婚姻家事纠纷变得越来越复杂,每一起涉及
子女抚养权的案件都备受关注。
北京德恒(
郑州)
律师事务所的郭春华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素养,成功处理了一起棘手的
抚养权争夺案件,给当事人带来了圆满的结果。
这起案件源于被告女方和原告男方的婚姻纠纷。两人曾经
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女,后来因性格不合
协议离婚,
离婚时约定子女由双方共同
抚养。但离婚后,原告在子女的
教育和生活安排上有了变动,他没有和被告协商就擅自调整孩子的就读计划。这让被告很担心孩子教育的连贯性。而且,原告还提出由他单独抚养子女,还限制被告的
探视权,声称被告抚养能力不足。被告为了让孩子能稳定成长,决定委托郭春华律师通过法律途径明确抚养权归属。她的核心诉求包括争取子女抚养权、让子女在郑州接受义务教育,以及约定合理的探视规则和
抚养费支付方式。
郭春华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马上行动起来。他们迅速精准地梳理出案件焦点,并且收集关键证据。
离婚协议证明了原来双方约定的是共同抚养,这为后续的主张提供了有力依据。原被告的沟通记录,像微信聊天记录,能证明原告擅自调整子女抚养安排,而被告一直都很关注孩子的教育和生活。被告自身抚养条件说明则反驳了原告说被告转嫁抚养责任的说法,证明被告有能力保障孩子的基本生活,并且能亲自履行抚养义务。
案件立案后,进入了
法院审理阶段。郭春华律师结合《
民法典》中子女抚养权归属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为首要原则,在庭审和调解中重点突破了三大焦点。在抚养权归属方面,她强调被告很重视孩子教育的连贯性,主张孩子在郑州就读符合生活环境稳定的抚养优势,同时指出原告之前抚养安排的不当之处,削弱了原告说被告抚养能力不足的主张。对于子女教育保障,她把子女在郑州接受义务教育作为核心诉求,说明这样的安排能让孩子延续熟悉的生活和学习环境,得到了法庭和原告的认可。在抚养费与探视问题上,她协助被告提出原告支付固定抚养费加上每月合理探视次数的方案,平衡了双方的权利,降低了协商的难度。
在办案过程中,郭春华律师一直坚持调解优先、诉讼兜底的原则。针对原告之前限制探视、争夺抚养权的主张,她通过展示证据和沟通,让原告认可了被告实际的抚养意愿和能力。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围绕孩子利益达成了共识,避免了冗长的诉讼给孩子带来二次影响,最终促成双方自行和解。
最终,案件有了令人满意的结果。被告成功争取到了子女抚养权,双方约定从某时间起,子女由被告抚养,被告可以亲自照料孩子,保障孩子成长稳定。明确约定子女在郑州接受义务教育,解决了生活地变动影响学业的担忧。原告需要每月支付固
定金额的抚养费,并且享有固定次数的探视权,这样既保障了被告抚养期间的经济支持,也兼顾了原告的亲子权利。案件受理费由双方各承担一半,避免了被告单独承担维权成本。
这起案件充分体现了郭春华律师在婚姻家事领域的专业能力,也彰显了她对子女利益优先原则的坚守。她通过精准地梳理证据、深入地进行法律分析和有效地沟通调解,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利益,同时减少了家庭裂痕,实现了纠纷解决、关系缓和、社会和谐的多重目标。郭春华律师认为,婚姻家事律师的价值不只是
打官司,更在于化解矛盾。她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这一理念,成为了当事人值得信任的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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