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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战经验丰富的郭春华律师,助力女方实现抚养权等多项诉求

2025.11.24 婚姻家庭 9人浏览举报
解析
在当今社会,婚姻家事纠纷变得越来越复杂,每一起涉及子女抚养权的案件都备受关注。北京德恒(郑州律师事务所的郭春华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素养,成功处理了一起棘手的抚养权争夺案件,给当事人带来了圆满的结果。
这起案件源于被告女方和原告男方的婚姻纠纷。两人曾经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女,后来因性格不合协议离婚离婚时约定子女由双方共同抚养。但离婚后,原告在子女的教育和生活安排上有了变动,他没有和被告协商就擅自调整孩子的就读计划。这让被告很担心孩子教育的连贯性。而且,原告还提出由他单独抚养子女,还限制被告的探视权,声称被告抚养能力不足。被告为了让孩子能稳定成长,决定委托郭春华律师通过法律途径明确抚养权归属。她的核心诉求包括争取子女抚养权、让子女在郑州接受义务教育,以及约定合理的探视规则和抚养费支付方式。
郭春华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马上行动起来。他们迅速精准地梳理出案件焦点,并且收集关键证据。离婚协议证明了原来双方约定的是共同抚养,这为后续的主张提供了有力依据。原被告的沟通记录,像微信聊天记录,能证明原告擅自调整子女抚养安排,而被告一直都很关注孩子的教育和生活。被告自身抚养条件说明则反驳了原告说被告转嫁抚养责任的说法,证明被告有能力保障孩子的基本生活,并且能亲自履行抚养义务。
案件立案后,进入了法院审理阶段。郭春华律师结合《民法典》中子女抚养权归属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为首要原则,在庭审和调解中重点突破了三大焦点。在抚养权归属方面,她强调被告很重视孩子教育的连贯性,主张孩子在郑州就读符合生活环境稳定的抚养优势,同时指出原告之前抚养安排的不当之处,削弱了原告说被告抚养能力不足的主张。对于子女教育保障,她把子女在郑州接受义务教育作为核心诉求,说明这样的安排能让孩子延续熟悉的生活和学习环境,得到了法庭和原告的认可。在抚养费与探视问题上,她协助被告提出原告支付固定抚养费加上每月合理探视次数的方案,平衡了双方的权利,降低了协商的难度。
在办案过程中,郭春华律师一直坚持调解优先、诉讼兜底的原则。针对原告之前限制探视、争夺抚养权的主张,她通过展示证据和沟通,让原告认可了被告实际的抚养意愿和能力。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围绕孩子利益达成了共识,避免了冗长的诉讼给孩子带来二次影响,最终促成双方自行和解。
最终,案件有了令人满意的结果。被告成功争取到了子女抚养权,双方约定从某时间起,子女由被告抚养,被告可以亲自照料孩子,保障孩子成长稳定。明确约定子女在郑州接受义务教育,解决了生活地变动影响学业的担忧。原告需要每月支付固定金额的抚养费,并且享有固定次数的探视权,这样既保障了被告抚养期间的经济支持,也兼顾了原告的亲子权利。案件受理费由双方各承担一半,避免了被告单独承担维权成本。
这起案件充分体现了郭春华律师在婚姻家事领域的专业能力,也彰显了她对子女利益优先原则的坚守。她通过精准地梳理证据、深入地进行法律分析和有效地沟通调解,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利益,同时减少了家庭裂痕,实现了纠纷解决、关系缓和、社会和谐的多重目标。郭春华律师认为,婚姻家事律师的价值不只是打官司,更在于化解矛盾。她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这一理念,成为了当事人值得信任的后盾。
报告编号:NO.2025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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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春华

北京德恒(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郭春华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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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是张XX家住长沙县春华XX就在医院做事
    你好 一个月工资是多少呢
  • 你好!郭律师。
    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描述的信息过于简略,无法深入分析,可以点击陈律师头像加V咨询,提供专业法律咨询、诉讼服务。
  • 郭律师,您好!
    你好,如况紧急,可具体咨询详细沟通下?建议委托律师帮你,及时与本律师沟通!可电联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可选择下方专问咨询
  • 你好,离婚方面的经验您丰富吗
    您好!我是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怀律师,专注于婚姻家事方面问题。 夫妻双方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解决。
 一、在《民法典》“离婚冷静期”的设定下,2021年1月1日之后,夫妻双方想要去民政局协议离婚,最起码要经过以下几道程序:
① 带着《离婚协议》,双方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申请离婚登记;
② 经过三十日期限,夫妻双方均不得撤回申请(注意,是可以单方去民政局撤回申请的,不需要经过另一方的同意);
③ 在第30天后的一个月内,夫妻双方一起去民政局领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②、③中的撤回,则意味着下一次申请必须重新再走一遍①②③三步程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所以说,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程序。如果双方决定进行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那么就不需要受离婚冷静期限制。 
二、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民事起诉状,第一部分需要写明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明诉讼请求,如请求离婚、小孩抚养权问题、财产分割问题。第三部分需要写明离婚的事实和理由;
(2)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遗失的可以委托律师复印《结婚申请登记表》,并要求民政部门加盖印章;
(4)小孩出生证或户口本;
(5)相关财产证明,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
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的内容因人而异,需针对具体个案进行起草和完善。

起诉离婚,需要向法庭提交你们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下去的证据,同时如果对方有重大过错的,还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法律规定能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并判决离婚的情形包括: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司法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起诉解除婚姻关系。 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联系或转为一对一咨询,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 你好!郭律师在吗?
    在,现在找我金牌律师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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