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辩护 > 刘加民:从全国大案看律师刑事辩护策略​

刘加民:从全国大案看律师刑事辩护策略​

2025.11.21 刑事辩护 56人浏览举报
解析
刘加民律师是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同时担任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全国总部刑事部副主任。他拥有华中科技大学法律硕士(法学)学位,本硕均为法学专业毕业,执业年限达6年,至今已办理200+刑事案件。不仅如此,他还拥有丰富的实习经历,曾在检察院批捕科实习,协助检察官办理了大量审查批捕案件。刘律师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和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并且拥有税务师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合格证书等非法律领域的证书,是一名具备复合知识背景的专业律师。
刘加民律师秉持“少即是多”的理念,拒绝做“万金油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他坚守“精益求精,力争不辜负每一位客户信任”的执业理念,将法律知识和财税知识相结合,成功办理了多起取保候审、不予起诉、减轻刑罚、缓刑的刑事案件。
刘加民律师参与办理了深圳套路贷第一案、全国影响重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黑涉恶案件,这些经历为他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下面通过几个具体案例,来看看他是如何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当事人争取权益的。
在汤某某(化名)强奸不予起诉案中,汤某某(化名)因与员工发生性关系被指控强奸。刘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调查,调取、搜集了案发现场周边的监控视频、受害人微信朋友圈中的视频、受害人同事的证人证言等证据。他发现受害人和汤某某(化名)发生性关系后,并没有表现出性侵案受害人应有的情绪低落症状,反而和汤某某(化名)有肢体接触,上班积极,和同事有说有笑,还在KTV高歌。刘律师据此向检察院提出不起诉,但被拒绝。检察院退侦两次后向法院提起公诉,庭审中刘律师再次分析全案证据,指出受害人陈述及相关证言存在二十多处不符合逻辑的地方,最终检察院撤回起诉,以证据不足对汤某某(化名)作出不予起诉决定。
谭某某(化名)跨境诈骗案中,同案犯四十多人指认谭某某(化名)是集团的后台负责人,公诉机关指控其为主犯,建议判处12年有期徒刑并追缴70余万元境外所得。刘律师在审判阶段接受委托,查阅证据后发现指控谭某是主犯的证据主要是同案犯的供述,缺乏客观证据佐证,且供述有些雷同。庭审时,他通过巧妙设计的问题,让出庭的同案犯承认关于谭某某(化名)的供述是猜测的,最终法院认定谭某为从犯,判处有期徒刑6年,不予追缴境外所得70余万。
范某某(化名)案件中,他与合伙人产生矛盾后将资金转至个人账户,被指控盗窃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二审发回重审。刘律师在一审再审阶段接受委托,查阅证据后发现公诉指控的资金性质不清楚,认为该资金可能属于范某某(化名)的利润,自己盗窃自己的资金不构成犯罪,于是做无罪辩护。虽然法院没有改判无罪,但将罪名改为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近似于实报实销。
何某某(化名)猥亵儿童案,公诉机关指控其猥亵多名儿童且系累犯,建议判处有期徒刑6年。刘律师介入后,详细研究案件,提出何某的单次猥亵行为较轻尚达不到刑事处罚的严重程度,多次猥亵才构成刑事意义上的猥亵,不属于情节严重,并检索到类似案例。最终其辩护观点被合议庭采纳,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刘加民律师凭借扎实的理论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对案件的深入研究,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他专注于刑事辩护,将法律知识与财税知识相结合,为当事人提供了专业、有效的法律服务,值得当事人的信任和托付。
报告编号:NO.20251121*****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购买的房屋登记在恋人名下,属于借名买房吗?

    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同居关系关系所购置的房产,一般根据出资比列来确定房产的份额,如在本案中,购买的房产视为秦先生对王女士的赠与,则显失公允,因此秦先生可以同居关系析产的案由,再起诉到法院。

    李松律师 2023.09.22 0人看过
  • 借哥哥名义买的房子,哥嫂离婚了,房子还能要回来吗?

    在庭审中苏女士讲到曾在这套房子里和侄子一起居住了六年,来照顾他的生活起居,也没有给哥嫂要过孩子的生活费,对于苏女士的无私付出,主审法官也投来赞许的眼神。虽然苏女士没有和哥嫂子签订任何的书面协议,但结合本案的事实和证据,昌平区人民法院认可兄妹之间存在借名买房关系,并判决哥哥嫂子将诉争房屋过户到苏女士名下。

    李松律师 2023.09.22 0人看过
  • 借名人和出名人均已去世,借名买房案件怎么打

    认定已故公公和吴女士的丈夫及吴女士存在借名买房合同关系,判决公公的继承人将房屋六分之五的份额过户给吴女士及其女儿。通过这个案例,可以说明,过户房屋并不一定是完整的房屋产权,部分的产权也可以过户,比如过户六分之五或者四分之三的份额。房管部门可以根据法院的判决办理共有产权房产证。

    李松律师 2023.09.22 0人看过
  • 继承案败诉后,巧用借名买房挽回损失

    2000年,刘女士和母亲约定,借用母亲名义,以8万元的价格购买了母亲承租的公房,房子归刘女士所有;2010年母亲给刘女士立了录像遗嘱。但2020年母亲去世后,刘女士的弟弟不认可遗嘱,刘女士将弟弟妹妹起诉到法院,要求按遗嘱继承这套房子,但是帮着立录像遗嘱的两个见证人没有出庭,导致法院认定见证人未出庭,不能确定遗嘱的真实性,判决遗嘱无效,最终法院按照法定继承分割了这套房屋。

    李松律师 2023.09.22 0人看过
  • 借父亲名义买的央产房,法院认定存在口头借名买房合同关系

    央产房并不属于保障性住房,购买主体是特定人群,而不是社会大众,并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双方的借名行为合法有效。最终海淀区人民法法院做出判决确认王某1与父亲之间存在口头借名买房合同关系且借名行为有效。

    李松律师 2023.09.22 0人看过
  •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针对一起借名买房案件向北京市高院提起抗诉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同样认为该案件存在错误,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抗诉,并要求北京高院依法再审。北京高院在接到北京市检察院的抗诉书后,依法撤销了二审判决。目前该案正在再审过程中。因为是抗诉的案件,我们期待再审会有好的结果。

    李松律师 2023.09.22 0人看过
  • 借子女之名买的房,子女离婚后,房子份额该谁享有

    在借名买房之诉中,王魁的父母若具有购房资质,法院也认定借名买房成立,则父母可以取得房屋的产权,如果父母一直无北京购房资质,即便存在借名买房关系则父母也不能取得房屋的产权,那么其父母只能主张索赔。如法院不能认定借名买房关系,房子则会被儿子、儿媳分割,父母可以向儿子、儿媳主张索要购房款。

    李松律师 2023.09.22 0人看过
  • 借名买房诉讼策略

    在继承案里,法院不处理房屋的权属纠纷,由于该案房屋登记在张某父亲名下,法院就会推论该房屋属于张某父亲,如果张某认为这个房子不属于自己,应该另行提起借名买房的权属纠纷案件。而张某没有这么做,因此法院就依法按照张某父亲的房屋进行了遗产分割。张某存在的第二个错误,在判决后张某又提起了所有权确认纠纷,要求确认这个房子的归属,案由定的是确权,又被法院再次驳回。

    李松律师 2023.09.22 0人看过
  • 房地产交易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哪些

    1、对个人购买并居住超过一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免征营业税。2、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的收入,暂免征营业税。3、个人转让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庞石磊律师 2018.04.19 477人看过
  • 分期履行债务如何算诉讼时效期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同一债务分期履行即指某一笔债务发生后,当事人依照约定的时间分期履行。

    于洪梅律师 2021.08.11 347人看过

刘加民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

刘加民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 441

    精选解答
  • 18098

    阅读量
咨询律师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