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加民律师,
广东普罗米修(光明)
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同时担任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全国总部刑事部副主任。他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拥有法律硕士(法学)学位,执业已有6年,总计办理了200+的刑事案件。不仅如此,他还拥有丰富的实习经历,曾在检察院批捕科实习,协助检察官办理了大量审查批捕案件。刘加民律师还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他本硕都是法学专业毕业,有着近九年的实践经验,还学习了大量财税和证券知识,拥有税务师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合格证书等,是一位具备复合知识背景的专业律师。他秉持“少即是多”的理念,拒绝做“万金油律师”,专注于
刑事辩护,坚守“精益求精,力争不辜负每一位客户信任”的执业理念。
刘加民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诸多重要经验总结。他参与办理了深圳套路贷第一案、全国影响重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黑涉恶案件。下面通过几个典型案例,看看他是如何运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争取权益的。
在汤某某(化名)强奸不予起诉案中,汤某某(化名)被员工指控强奸后被
刑事拘留和
逮捕。刘加民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调查,搜集了案发现场周边监控视频、受害人微信朋友圈视频、受害人同事
证人证言等证据。他发现受害人在与汤某某(化名)发生性关系后并无情绪低落症状,行为表现也不符合性侵案受害人的特征。他向检察院提出不起诉被拒后,在庭审中再次分析全案证据,指出受害人陈述及相关证言存在二十多处不符合逻辑的地方,最终让检察院撤回起诉,以证据不足对汤某某(化名)作出不予起诉决定。这一案例体现了刘加民律师注重收集关键证据,通过对证据的细致分析和严谨论证来为当事人辩护。
谭某某(化名)跨境诈骗案中,谭某某(化名)被
公诉机关指控为主犯,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建议判处12年
有期徒刑并追缴境外所得。刘加民律师在审判阶段介入,通过查阅证据发现指控谭某某(化名)是主犯的证据主要是同案犯供述,缺乏客观证据佐证且供述雷同。庭审时,他通过巧妙设计问题,让同案犯承认关于谭某某(化名)的供述是猜测的,最终
法院认定谭某某(化名)为从犯,判处有期徒刑6年且不予追缴境外所得。这显示了刘加民律师善于对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进行深入审查,通过合理发问来揭露证据的漏洞。
范某某(化名)
盗窃案,一审范某某(化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二审发回重审。刘加民律师在一审再审阶段接受委托,查阅证据后发现公诉指控的资金性质不清楚,可能属于范某某(化名)的利润,便做无罪辩护。虽然法院未改判无罪,但将
罪名改为
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近似于实报实销。这表明刘加民律师在辩护时会对案件的关键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深入研究,大胆提出合理的辩护观点。
何某某(化名)猥亵儿童案,公诉机关因何某某(化名)猥亵多名儿童且系累犯,建议判处有期徒刑6年。刘加民律师介入后,详细研究案件,提出何某某(化名)单次猥亵行为较轻,多次猥亵才构成刑事意义上的猥亵,不属于情节严重,并检索到类似案例。最终法院采纳其观点,判处何某某(化名)有期徒刑2年。这体现了刘加民律师会结合法律规定和类似案例,为当事人提出合理的量刑辩护。
刘加民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对证据的精准把握,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果,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了公正的判决,他的这些经验值得同行学习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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