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广东深圳的法律界,刘加民律师是一位颇具影响力的专业人士。他是广东普罗米修(光明)
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同时担任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全国总部刑事部副主任。刘加民律师拥有华中科技大学法律硕士(法学)学位,执业年限达6年,服务地区主要为广东深圳。他的联系地址有两个,分别是深圳市
罗湖区笋岗大道1002号宝安广场BC座28楼以及深圳市
光明区中粮云景广场1号楼603。
刘加民律师本硕都是法学专业毕业,有着近九年的实践经验,理论功底扎实,实务经验丰富。为了更好地服务客户,他还学习了大量的财税知识和证券知识,拥有税务师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合格证书等非法律领域的证书,是一名具备复合知识背景的专业律师。他秉持“少即是多”的理念,拒绝做“万金油律师”,专注于
刑事辩护。执业以来,他坚守“精益求精,力争不辜负每一位客户信任”的理念,将
法律知识和财税知识相结合,办理了200+的刑事案件,其中多起案件取得了
取保候审、不予起诉、减轻刑罚、
缓刑的良好结果。
刘加民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重要的经验总结,他参与办理了深圳套路贷第一案、全国影响重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黑涉恶案件。下面通过几个具体案例,更能体现他的专业能力和经验。
在汤某某(化名)强奸不予起诉案中,汤某某(化名)被指控强奸,但刘加民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调取、搜集案发现场周边的监控视频、受害人微信朋友圈中的视频、受害人同事的
证人证言等证据,发现受害人的行为不符合性侵案受害人的症状。庭审时,他再次分析全案证据,指出受害人陈述及相关证言存在诸多不符合逻辑的地方,最终让检察院撤回起诉,以证据不足对汤某某(化名)作出了不予起诉决定。这一案例体现了刘加民律师注重证据搜集和分析,善于从细节中找出案件的关键问题。
谭某某(化名)跨境诈骗案中,谭某某(化名)被
公诉机关指控为主犯,建议判处12年
有期徒刑并追缴境外所得。刘加民律师在审判阶段介入,查阅证据后发现指控谭某是主犯的证据缺乏客观佐证,且供述存在雷同。庭审时,他通过巧妙设计问题,让同案犯承认相关供述是猜测的,最终
法院认定谭某为从犯,判处有期徒刑6年,不予追缴境外所得。这表明刘加民律师在庭审中善于运用发问技巧,质疑证据的真实性,为当事人争取有利判决。
范某某(化名)
盗窃案中,范某某(化名)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二审发回重审。刘加民律师在一审再审阶段接受委托,查阅证据后发现公诉指控的资金性质不清楚,做无罪辩护。虽然法院未改判无罪,但将
盗窃罪改为
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这显示了刘加民律师在面对复杂案件时,敢于做无罪辩护,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何某某(化名)猥亵儿童案中,公诉机关指控何某情节严重且系累犯,建议判处有期徒刑6年。刘加民律师介入后,详细研究案件,提出何某的单次猥亵行为较轻,不构成情节严重,并检索到类似案例。最终他的辩护观点被合议庭采纳,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这体现了刘加民律师善于研究法律规定和类似案例,为当事人提供合理的辩护思路。
刘加民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对案件的深入研究,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他的这些经验和方法,为他在刑事辩护道路上不断前行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也为众多当事人带来了公正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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