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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加民律师:专注刑事辩护,善用专业经验改写案件走向

2025.11.24 刑事辩护 27人浏览举报
解析
广东深圳,有这样一位专业的律师——刘加民。他是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同时担任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全国总部刑事部副主任。刘加民律师拥有华中科技大学法律硕士(法学)学位,从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6年时间,服务地区主要为广东深圳。他不仅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还拥有税务师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合格证书等非法律领域的证书,是一名具备复合知识背景的专业律师。
刘加民律师坚信“少即是多”,拒绝做“万金油律师”,将精力全部投入到刑事辩护领域。执业以来,他坚守“精益求精,力争不辜负每一位客户信任”的理念,把法律知识和财税知识相结合,成功办理了200多起刑事案件,其中多起案件实现了取保候审、不予起诉、减轻刑罚、缓刑的结果。
刘加民律师的经验丰富,参与办理了深圳套路贷第一案、全国影响重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黑涉恶案件。下面通过几个案例,我们来看看刘加民律师是如何运用他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当事人争取权益的。
在汤某某(化名)强奸案中,汤某某(化名)被员工指控强奸而被刑事拘留逮捕。刘加民律师接受委托后,积极搜集证据,发现受害人在与汤某某(化名)发生性关系后的表现不符合性侵案受害人的症状。他向检察院提出不起诉被拒后,在庭审中再次分析全案证据,指出受害人陈述及相关证言存在多处不符合逻辑的地方,最终让检察院撤回起诉,以证据不足对汤某某(化名)作出不予起诉决定。这一案例体现了刘加民律师注重证据搜集和分析,善于从细节中发现问题,为当事人洗脱罪名
谭某某(化名)跨境诈骗案中,同案犯指认谭某某(化名)是主犯,公诉机关建议判处12年有期徒刑并追缴境外所得。刘加民律师在审判阶段介入,查阅证据后发现指控谭某某(化名)是主犯的证据缺乏客观佐证,且供述雷同。庭审时,他通过巧妙发问,让同案犯承认供述是猜测的,最终法院认定谭某某(化名)为从犯,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不予追缴境外所得。这个案例展示了刘加民律师对证据真实性的敏锐洞察力,以及在庭审中巧妙运用发问技巧为当事人争取有利判决的能力。
范某某(化名)盗窃案,一审范某某(化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二审发回重审。刘加民律师在一审再审阶段接受委托,查阅证据后发现公诉指控的资金性质不清楚,做无罪辩护。虽然法院未改判无罪,但将罪名改为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近似于实报实销。这表明刘加民律师敢于坚持无罪辩护,并且能够从案件的关键问题入手,为当事人减轻刑罚。
何某某(化名)猥亵儿童案,公诉机关指控何某情节严重且系累犯,建议判处6年有期徒刑。刘加民律师介入后,详细研究案件,提出何某单次猥亵行为较轻,不构成情节严重,并检索到类似案例。最终他的辩护观点被合议庭采纳,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此案例体现了刘加民律师深入研究法律条文和案例,善于运用类似案例为当事人辩护,争取从轻处罚。
刘加民律师凭借扎实的理论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对刑事辩护的专注,在多起案件中为当事人改写了命运。他注重证据分析、庭审发问技巧、关键问题把握和类似案例运用等经验,值得法律从业者学习和借鉴。在未来的执业道路上,相信刘加民律师会继续秉持专业精神,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的刑事辩护服务。
报告编号:NO.2025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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