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广东深圳的法律界,刘加民律师是一位备受瞩目的专业
刑事辩护律师。他就职于广东普罗米修(光明)
律师事务所,担任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全国总部刑事部副主任。刘加民律师拥有华中科技大学法律硕士(法学)学位,执业已有6年,至今办理了200+的刑事案件。此外,他还拥有税务师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合格证书等非法律领域的证书,是一名具备复合知识背景的专业律师。
刘加民律师一直秉持“少即是多”的理念,拒绝做“万金油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他坚守“精益求精,力争不辜负每一位客户信任”的信念,将
法律知识和财税知识相结合,在多起刑事案件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像
取保候审、不予起诉、减轻刑罚、
缓刑等情况都有涉及。
刘加民律师参与办理了深圳套路贷第一案、全国影响重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黑涉恶案件,这些经历让他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接下来,通过几个典型案例,我们能更直观地了解他的辩护策略和专业能力。
在汤某某(化名)强奸不予起诉案中,汤某某(化名)因与员工发生性关系被指控强奸。刘加民律师接受委托后,积极搜集证据,发现受害人在事后并没有表现出性侵案受害人应有的症状。他向检察院提出不起诉被拒后,在庭审中再次分析全案证据,指出受害人陈述和相关证言存在二十多处不符合逻辑的地方,最终成功让检察院撤回起诉,汤某某(化名)被以证据不足作出不予起诉决定。这一案例体现了刘加民律师在证据搜集和分析方面的细致入微,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影响案件走向的细节。
谭某某(化名)跨境诈骗案中,谭某某(化名)被
公诉机关指控为主犯,检察院建议判处12年
有期徒刑并追缴境外所得。刘加民律师在审判阶段介入,通过查阅证据,发现指控谭某某(化名)是主犯的证据主要是同案犯的供述,缺乏客观证据佐证,且供述存在雷同。庭审时,他通过巧妙设计问题,让同案犯承认关于谭某某(化名)的供述是猜测的,最终
法院认定谭某某(化名)为从犯,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不予追缴境外所得。刘加民律师善于从证据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入手,通过合理的发问技巧,让真相浮出水面,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公正的判决。
范某某(化名)案件中,范某某(化名)因合伙资金问题被指控
盗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刘加民律师在一审再审阶段接受委托,查阅证据后发现公诉指控的资金性质不清楚,做了无罪辩护。虽然法院没有改判无罪,但将
罪名改为
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近似于实报实销。这表明刘加民律师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敢于从法律的角度深入分析,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何某某(化名)猥亵儿童案中,何某某(化名)被指控猥亵多名儿童且系累犯,检察院建议判处有期徒刑6年。刘加民律师介入后,详细研究案件,提出何某的单次猥亵行为较轻,不构成情节严重,并检索到类似案例。最终,他的辩护观点被合议庭采纳,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刘加民律师在量刑方面的精准把握,以及对法律条文和类似案例的深入研究,为当事人减轻了刑罚。
刘加民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对案件的深入分析,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他专注于刑事辩护,将法律知识与其他领域知识相结合,为当事人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值得当事人的信任和托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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