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浩瀚海洋中,
刑事辩护领域犹如一片波涛汹涌的海域,需要专业、智慧和勇气兼备的领航者。刘加民律师,执业证号为1440320********31,就是这样一位在刑事辩护领域乘风破浪、为当事人保驾护航的优秀律师。
专业资质与深厚背景
刘加民律师就职于
广东普罗米修(光明)
律师事务所,拥有6年丰富的执业经验。他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获得法律硕士(法学)学位,本硕皆为法学专业,扎实的理论功底为他的法律实践奠定了坚实基础。曾在检察院批捕科实习期间,他协助检察官办理了大量审查批捕案件,积累了宝贵的实务经验。如今,他不仅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还担任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全国总部刑事部副主任。
更为难得的是,刘加民律师为了更好地服务客户,不断拓展自己的知识领域,学习了大量的财税知识和证券知识,拥有税务师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合格证书等非法律领域的证书,成为一名具备复合知识背景的专业律师。
专注刑事辩护,践行服务理念
刘加民律师坚信“少即是多”,拒绝做“万金油律师”,将全部精力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执业以来,他始终坚守“精益求精,力争不辜负每一位客户信任”的理念,将
法律知识和财税知识相结合,办理了200+的刑事案件,其中多起案件取得了
取保候审、不予起诉、减轻刑罚、
缓刑等良好结果。
不予起诉案例彰显实力
在汤某某(化名)强奸案中,汤某某(化名)被
刑事拘留并
逮捕后,家属委托刘加民律师处理此案。刘律师迅速行动,调取、搜集了案发现场周边的监控视频、受害人微信朋友圈中的视频、受害人同事的
证人证言等关键证据。通过对这些证据的分析,他发现受害人和汤某某(化名)发生性关系后,并没有任何情绪低落的症状,反而是和汤某某(化名)有肢体接触,上班积极,和其他同事有说有笑,还在KTV疯狂高歌,不符合性侵案受害人的症状。刘律师向检察院提出不起诉,但被拒绝。检察院退侦两次后向
法院提起
公诉,庭审中刘律师再次分析全案证据,指出受害人的陈述以及相关证言存在二十多处完全不符合逻辑的地方,受害人的事后行为特征也不符合受害人的症状,同时指出双方是自愿发生性关系。最终,在开完庭一个月后,检察院撤回了起诉,以证据不足对汤某某(化名)作出了不予起诉决定。
减刑案例体现智慧
谭某某(化名)跨境诈骗案中,同案犯四十多人指认谭某某(化名)是集团的后台负责人,掌握了
公司的核心资源,公诉机关指控其为主犯,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时检察院机关建议对谭某某(化名)处以12年
有期徒刑并追缴70余万元境外所得。谭某某(化名)认罪但认为量刑过重,没有签认罪认罚具结书。审判阶段刘律师接受家属委托,查阅证据后发现指控谭某是主犯的证据主要是几十个同案犯的供述,缺乏客观证据佐证,且这些供述有些雷同。庭审时,刘律师通过巧妙设计的几十个问题,让出庭的几个同案犯不得不亲口承认关于谭某某(化名)是后台负责人且掌握核心资源的供述是猜测的。最终,法院认定谭某为从犯,判处有期徒刑6年,不予追缴境外所得70余万。
罪名变更案例展现专业
范某某(化名)因合伙资金问题被指控
盗窃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二审发回重审。一审再审阶段刘律师接受家属委托,查阅证据后发现公诉指控机关指控的资金性质不清楚,该资金完全可能属于应该归于范某某(化名)的利润,自己
盗窃自己的资金不构成犯罪,所以做无罪辩护。之后,法院虽然没有改判无罪,但将盗窃罪改为
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范某某(化名)已经被
羁押3年10个月,近似于实报实销,此类案件在刑事辩护圈被称为中国式无罪判决。
量刑调整案例凸显担当
何某某(化名)因
猥亵儿童案,公诉机关指控其猥亵多名儿童属于情节严重,又系刚出狱不足两月的
累犯,建议判处有期徒刑6年,何某认为量刑过重。法院阶段刘律师介入该案,查阅案件材料后,和其他同行讨论都认为检察院量刑没问题,但他觉得何某的行为有罪但不至于判这么重。经详细研究,刘律师提出何某的单次猥亵行为较轻尚达不到刑事处罚的严重程度,多次猥亵才可以评价称刑事意义上的猥亵,所以何某构成
猥亵儿童罪但不属于情节严重,并检索到了类似情节没有认定为情节严重的刑事审判参考案例。他提出的辩护观点被合议庭采纳,打掉了情节严重的升档量刑情节,最终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荣誉加身,未来可期
刘加民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素养、出色的辩护能力和高度的责任感,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业界的认可。他在2023年荣获深圳市光明区优秀法律援助律师;2022年荣获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优秀刑事律师;2022年度获得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优秀会计和税务律师;2020在“战役有法”行动中因表现突出,勇于担当,被中共深圳市律师行业委员会、深圳市律师协会授予“战役有法”行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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