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浩瀚海洋中,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而律师则是当事人最坚实的后盾。
深圳的刘加民律师,凭借着6年的执业经验,在
刑事辩护领域闯出了一片天地。
刘加民律师任职于
广东普罗米修(光明)
律师事务所,是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全国总部刑事部副主任。他拥有华中科技大学法律硕士(法学)学位,本硕皆为法学专业毕业,还曾在检察院批捕科实习,协助检察官办理了大量审查批捕案件。如今,他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不仅如此,刘律师还学习了大量的财税知识和证券知识,拥有税务师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合格证书等非法律领域的证书,是一名具备复合知识背景的专业律师。
执业6年来,刘加民律师总计办理了200+的刑事案件。他坚守“精益求精,力争不辜负每一位客户信任”的理念,将
法律知识和财税知识相结合,成功办理了多起
取保候审、不予起诉、减轻刑罚、
缓刑的刑事案件。
在不予起诉的案件中,汤某某(化名)强奸案经他辩护,检察院撤回起诉并作出不予起诉决定;邵某某(化名)
故意伤害案、张某某(化名)
盗窃案等多起案件也都在他的努力下实现了不予起诉。在取保候审方面,袁某某(化名)
开设赌场案、杨某某(化名)
职务侵占案等经辩护后,不予批准
逮捕,最终解除了取保候审措施。获得缓刑判决的案件中,翁某某(化名)、方某某(化名)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以及多起其他类型案件都成功获得缓刑。还有获得一年以上
减刑的案件,如谭某某(化名)诈骗案从12年减到6年,林某某(化名)诈骗案从6年减到3年6个月等。
下面通过几个具体案例,更能看出刘加民律师的专业能力。在汤某某(化名)强奸不予起诉案中,他通过调取案发现场周边监控视频、受害人微信朋友圈视频等证据,指出受害人陈述及相关证言存在多处不符合逻辑的地方,最终让检察院以证据不足对汤某某(化名)作出不予起诉决定。谭某某(化名)跨境诈骗案,他巧妙设计问题,让同案犯承认对谭某某(化名)的指控是猜测,使
法院认定谭某为从犯,大幅减轻了刑罚。范某某(化名)案件中,他通过对资金性质的分析,做无罪辩护,虽未改判无罪,但将
罪名改为
职务侵占罪,刑期大幅缩短。何某某(化名)
猥亵儿童案,他提出何某的行为不构成情节严重的观点,被合议庭采纳,最终何某被判处
有期徒刑2年。
刘加民律师6年的执业生涯,是不断追求卓越、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的过程。他用专业和执着,在刑事辩护领域书写着属于自己的精彩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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