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广东深圳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刘加民。他是广东普罗米修(光明)
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同时担任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全国总部刑事部副主任。他拥有华中科技大学法律硕士(法学)学位,执业年限达6年,执业证号为1440320********31,服务地区主要为广东深圳,联系地址分别位于深圳市
罗湖区笋岗大道1002号宝安广场BC座28楼以及深圳市
光明区中粮云景广场1号楼603。
专业学习:铸就扎实理论功底
刘加民律师本硕均是法学专业毕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经历让他在法学理论方面有着深厚的积累。他曾在检察院批捕科实习,实习期间协助检察官办理了大量审查批捕案件,这为他日后的执业生涯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如今,他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和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凭借着近九年的实践经验,他在法律领域不断深耕细作。
为了更好地服务客户,刘加民律师并没有局限于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他还投入大量精力学习财税知识和证券知识,获得了一系列非法律领域的专业能力证书,包括注册会计证专业阶段合格证书、税务职业资格证、证券从业资格以及基金从业资格。这些证书的取得,让他成为了一名具备复合知识背景的专业律师,为他在
刑事辩护领域的工作提供了更广阔的视角和更丰富的手段。
专注刑事:践行“少即是多”理念
刘加民律师坚信“少即是多”,他拒绝做“万金油律师”,将自己的主要精力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执业以来,他总计办理了200+的刑事案件,坚守“精益求精,力争不辜负每一位客户信任”的理念,将
法律知识和财税知识相结合,在刑事辩护工作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在他办理的案件中,有众多成功案例。在不予起诉的案件方面,像汤某某(化名)强奸案,他通过调取案发现场周边监控视频、受害人微信朋友圈视频以及受害人同事的
证人证言等,发现案件疑点,尽管一开始向检察院提出不起诉被拒绝,但在庭审时再次深入分析全案证据,指出受害人陈述及相关证言存在多处不符合逻辑的地方,最终检察院撤回起诉并作出不予起诉决定。还有邵某某(化名)
故意伤害案、张某某(化名)
盗窃案等多起案件,都在他的辩护下实现了不予起诉。
在
取保候审方面,袁某某(化名)
开设赌场案、杨某某(化名)
职务侵占案等,经他辩护后,
犯罪嫌疑人不予批准
逮捕,最终解除了取保候审措施。在
缓刑判决案例中,翁某某(化名)、方某某(化名)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以及赖某某(化名)职务侵占案等多起案件,被告人都获得了缓刑判决。在
减刑案件中,谭某某(化名)诈骗案从12年减到6年,林某某(化名)诈骗案从6年减到3年6个月等,他通过对案件证据的细致分析和巧妙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大幅减刑。
重大案件:积累丰富实战经验
刘加民律师还参与办理了一些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如深圳套路贷第一案、全国影响重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以及涉黑涉恶案件。这些案件的办理,不仅让他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也让他在面对复杂、疑难案件时更加从容自信。
以谭某某(化名)跨境诈骗案为例,同案犯四十多人指认谭某某(化名)是集团的后台负责人,但他通过查阅证据,发现指控谭某是主犯的证据主要是同案犯的供述,缺乏客观证据佐证,且供述存在雷同。在庭审时,他通过巧妙设计问题,让出庭的同案犯承认关于谭某某(化名)的供述是猜测的,最终
法院认定谭某为从犯,判处
有期徒刑6年,并不予追缴境外所得70余万。
荣誉加身:见证专业与担当
刘加民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2023年,他荣获深圳市光明区优秀
法律援助律师;2022年,荣获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优秀刑事律师以及优秀会计和
税务律师;2020年,在“战役有法”行动中因表现突出,勇于担当,被中共深圳市律师行业委员会、深圳市律师协会授予“战役有法”行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这些荣誉的背后,是他多年来在法律领域不断努力和付出的结果。他凭借着扎实的理论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复合的知识背景以及对刑事辩护事业的执着追求,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成为了广东深圳法律界一位值得信赖的刑事辩护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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