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广东深圳的法律界,刘加民律师犹如一颗闪耀的行业内熠熠生辉的专业标杆。他是广东普罗米修(光明)
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同时担任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全国总部刑事部副主任。拥有6年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440320********31,服务地区主要集中在广东深圳,联系地址分别位于深圳市
罗湖区笋岗大道1002号宝安广场BC座28楼以及深圳市
光明区中粮云景广场1号楼603。他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获得法律硕士(法学)学位,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和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
复合知识背景,铸就专业优势
刘加民律师本硕均为法学专业毕业,还拥有近九年的实践经验,理论功底扎实,实务经验丰富。然而,他并未满足于此,为了更好地服务客户,他不断拓展自己的知识领域,学习了大量的财税知识和证券知识。他拥有注册会计证专业阶段合格证书、税务职业资格证、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等非法律领域的证书。这种复合知识背景使他在
刑事辩护领域脱颖而出,能够将
法律知识和财税知识完美结合,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专注刑事辩护,践行服务理念
刘加民律师坚信“少即是多”,拒绝成为“万金油律师”,而是专注于刑事辩护。他执业以来坚守“精益求精,力争不辜负每一位客户信任”的理念,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办理了多起
取保候审、不予起诉、减轻刑罚、
缓刑的刑事案件。
不予起诉案例彰显实力
在汤某某(化名)强奸案中,汤某某(化名)被指控强奸,但刘加民律师通过调取、搜集案发现场周边的监控视频、受害人微信朋友圈中的视频、受害人同事的
证人证言等证据,发现受害人的行为不符合性侵案受害人的症状。在庭审中,他再次分析全案证据,指出受害人陈述及相关证言存在多处不符合逻辑的地方,最终检察院撤回起诉并作出不予起诉决定。此外,邵某某(化名)
故意伤害案、张某某(化名)
盗窃案等多起案件,经刘加民律师辩护后,也都获得了不予起诉的结果。
取保候审案例体现智慧
在袁某某(化名)
开设赌场案、杨某某(化名)
职务侵占案等多起案件中,刘加民律师通过辩护,使当事人不予批准
逮捕,最终解除了取保候审措施。他在这些案件中,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辩护技巧,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
缓刑判决案例展现成果
翁某某(化名)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方某某(化名)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等多起案件,经刘加民律师辩护后,当事人获得了缓刑判决。他在这些案件中,深入研究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为当事人制定了合理的辩护策略,最终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减刑案例凸显能力
在谭某某(化名)诈骗案中,谭某某(化名)被指控为主犯,
公诉机关建议判处12年
有期徒刑并追缴70余万元境外所得。但刘加民律师通过查阅证据,发现指控谭某某(化名)是主犯的证据缺乏客观证据佐证,且供述存在雷同。在庭审中,他通过巧妙设计的问题,让同案犯承认供述是猜测的,最终
法院认定谭某某(化名)为从犯,判处有期徒刑6年,不予追缴境外所得70余万。此外,林某某(化名)诈骗案、范某某(化名)盗窃案等多起案件,经刘加民律师辩护后,当事人都获得了一年以上的减刑。
丰富经验积累,赢得行业荣誉
刘加民律师不仅在具体案件中表现出色,还参与办理了深圳套路贷第一案、全国影响重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黑涉恶案件等重大案件。这些丰富的经验使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积累了深厚的专业素养。他的努力和付出也得到了行业的认可,2023年荣获深圳市光明区优秀
法律援助律师;2022年荣获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优秀刑事律师;2022年度获得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优秀会计和
税务律师;2020在“战役有法”行动中因表现突出,勇于担当,被中共深圳市律师行业委员会、深圳市律师协会授予“战役有法”行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刘加民律师凭借着复合的知识背景、专注的执业态度、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卓越的辩护能力,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他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一名优秀律师的责任和担当,为客户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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