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广东深圳,有这样一位专注且专业的律师——刘加民律师。他是广东普罗米修(光明)
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同时担任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全国总部刑事部副主任。刘律师拥有6年的执业年限,执业证号为1440320********31,服务地区主要为广东深圳,联系地址分别位于深圳市
罗湖区笋岗大道1002号宝安广场BC座28楼以及深圳市
光明区中粮云景广场1号楼603。他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拥有法律硕士(法学)学位,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然而,刘加民律师的厉害之处远不止这些,他还拥有众多非法律领域的专业能力证书,为他的
刑事辩护工作增添了别样的色彩。
复合知识背景,专业能力出众
刘加民律师本硕都是法学专业毕业,并且拥有近九年的实践经验,这让他具备了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但他并未满足于此,为了更好地服务客户,他深入学习了大量的财税知识和证券知识,先后获得了税务师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以及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合格证书等非法律领域的证书。这种复合知识背景使他在刑事辩护领域脱颖而出,能够将
法律知识和财税知识完美结合,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专注刑事辩护,坚守服务理念
刘加民律师坚信“少即是多”,拒绝做“万金油律师”,他将全部精力都投入到刑事辩护工作中。自执业以来,他始终坚守“精益求精,力争不辜负每一位客户信任”的理念。在他的努力下,总计办理了200+的刑事案件,其中不乏多起
取保候审、不予起诉、减轻刑罚、
缓刑的成功案例。
不予起诉案例彰显专业
在汤某某(化名)强奸案中,汤某某(化名)被指控强奸并被
逮捕。刘加民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调查,搜集了案发现场周边的监控视频、受害人微信朋友圈中的视频以及受害人同事的
证人证言。通过这些证据,他发现受害人和汤某某(化名)发生性关系后并没有表现出性侵案受害人应有的症状。他向检察院提出不起诉被拒后,在庭审中再次分析全案证据,指出受害人陈述及相关证言存在二十多处不符合逻辑的地方,最终检察院撤回起诉并作出不予起诉决定。此外,邵某某(化名)
故意伤害案、张某某(化名)
盗窃案等多起案件,经刘律师辩护后也都获得了不予起诉的结果。
取保候审与缓刑案例体现能力
在袁某某(化名)
开设赌场案、杨某某(化名)
职务侵占案等案件中,刘加民律师通过辩护,使嫌疑人不予批准逮捕,最终解除了取保候审措施。在翁某某(化名)、方某某(化名)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以及赖某某(化名)职务侵占案等多起案件中,刘律师帮助当事人获得了缓刑判决。这些案例充分展示了他在刑事辩护中的卓越能力。
减刑案例凸显智慧
在谭某某(化名)诈骗案中,谭某某(化名)被指控为主犯,
公诉机关建议判处12年
有期徒刑并追缴境外所得。刘加民律师通过查阅证据,发现指控证据缺乏客观佐证,庭审时通过巧妙发问,让同案犯承认供述是猜测的,最终
法院认定谭某为从犯,判处有期徒刑6年,不予追缴境外所得。在范某某(化名)盗窃案中,刘律师做无罪辩护,虽法院未改判无罪,但将
罪名改为
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近似于实报实销。何某某(化名)
猥亵儿童案中,刘律师提出何某不构成情节严重的辩护观点被采纳,使何某从建议的6年有期徒刑减为2年。
丰富经验与荣誉加持
刘加民律师不仅在众多案件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还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参与办理了深圳套路贷第一案、全国影响重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黑涉恶案件等。这些经历让他在面对各种复杂案件时都能沉着应对。同时,他也获得了诸多荣誉,2023年荣获深圳市光明区优秀
法律援助律师,2022年荣获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优秀刑事律师、优秀会计和
税务律师,2020年在“战役有法”行动中被授予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刘加民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丰富的非法律领域专业能力证书、专注的刑事辩护态度以及众多成功案例,成为了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标杆。他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对法律的敬畏和对客户的负责,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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