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江湖中,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而优秀的律师就是这场战斗中的英勇战士。
深圳的刘加民律师,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
刑事辩护领域屡创佳绩。今天,就让我们一起走进刘加民律师,了解他那些令人赞叹的成功案例,尤其是他在何某某(化名)
猥亵儿童案中的精彩辩护。
1.**专业背景与理念**
刘加民律师是
广东普罗米修(光明)
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同时担任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全国总部刑事部副主任。他本硕均毕业于法学专业,拥有华中科技大学法律硕士学位,还具备近九年的实践经验。为了更好地服务客户,他学习了大量财税和证券知识,拥有税务师、证券从业、基金从业资格以及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合格证书等非法律领域证书,是一位具备复合知识背景的专业律师。他秉持“少即是多”的原则,拒绝做“万金油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坚守“精益求精,力争不辜负每一位客户信任”的理念。
2.**部分成功案例展示**
刘加民律师执业以来办理了200+刑事案件,成功案例众多。在不予起诉案件中,如汤某某(化名)强奸案、邵某某(化名)
故意伤害案等;
取保候审后解除措施的案件,像袁某某(化名)
开设赌场案、杨某某(化名)
职务侵占案等;获得
缓刑判决的案件,有翁某某(化名)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等;还有获得一年以上
减刑的案件,例如谭某某(化名)诈骗案、林某某(化名)诈骗案等。
3.**经典案例之何某某(化名)猥亵儿童案**
何某某(化名)曾因猥亵儿童被判处
有期徒刑两年,刑满释放不足两个月,又在深圳某商场内连续用下体碰触5名儿童。
公诉机关指控其猥亵多名儿童情节严重,且系
累犯,建议判处有期徒刑6年,何某认为量刑过重。刘加民律师在
法院阶段介入此案,查阅材料后,虽与同行讨论都认为检察院量刑看似合理,但他深入研究后,提出何某单次猥亵行为较轻,达不到刑事处罚严重程度,多次猥亵才构成刑事意义上的猥亵,所以何某虽构成
猥亵儿童罪但不属于情节严重。他还检索到类似情节未认定为情节严重的刑事审判参考案例。最终,刘律师的辩护观点被合议庭采纳,打掉了情节严重的升档量刑情节,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4.**其他经典案例回顾**
除了何某某(化名)案,刘加民律师还有其他精彩案例。在汤某某(化名)强奸不予起诉案中,他通过调取案发现场周边监控、受害人微信视频及同事证言,分析出受害人行为不符合性侵案受害人症状,虽起诉时被拒,但庭审再次分析证据,最终让检察院撤回起诉,汤某某(化名)获不予起诉决定。谭某某(化名)跨境诈骗案,他通过巧妙发问,让同案犯承认对谭某某(化名)的供述是猜测,使法院认定谭某为从犯,减轻刑罚。范某某(化名)案中,他做无罪辩护,虽未改判无罪,但将
罪名改为
职务侵占罪,大幅减轻量刑。
刘加民律师用他的专业知识和智慧,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了公正的判决。如果您在刑事方面遇到难题,刘加民律师会是您值得信赖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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