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深圳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专业且专注的律师——刘加民,他凭借着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
刑事辩护领域崭露头角,成功办理了众多令人瞩目的刑事案件。今天,就让我们一同走进刘加民律师的精彩辩护世界,尤其是他办理的何某某(化名)
猥亵儿童案。
刘加民律师就职于
广东普罗米修(光明)
律师事务所,担任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全国总部刑事部副主任。他拥有华中科技大学法律硕士学位,本硕皆为法学专业,还拥有近九年的实践经验。为了更好地服务客户,他还学习了大量财税和证券知识,拥有税务师、证券从业、基金从业资格以及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合格证书等非法律领域证书,是一位具备复合知识背景的专业律师。他秉持“少即是多”的理念,拒绝做“万金油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坚守“精益求精,力争不辜负每一位客户信任”的原则,办理了多起成功案件。
1.**何某某(化名)猥亵儿童案:精准辩护降量刑**
何某某(化名)曾因猥亵儿童被判处
有期徒刑两年,刑满释放不足两个月,又在深圳某商场内连续用下体碰触5名儿童。
公诉机关指控其猥亵多名儿童且系
累犯,建议判处有期徒刑6年,何某认为量刑过重。刘加民律师在
法院阶段介入此案,查阅材料并与同行讨论后,虽大家都认为检察院量刑合理,但他仍深入研究。他提出何某单次猥亵行为较轻,未达刑事处罚严重程度,多次猥亵才构成刑事意义上的猥亵,何某构成
猥亵儿童罪但不属于情节严重,并检索到类似案例。最终,其辩护观点被合议庭采纳,打掉了情节严重的升档量刑情节,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2.**其他成功案例彰显实力**
-**汤某某(化名)强奸不予起诉案**:汤某某(化名)与员工发生性关系后被指控强奸,刘律师搜集证据,指出受害人行为不符合性侵症状,虽检察院起初拒绝不起诉,但经两次退侦起诉后,刘律师在庭审分析证据,指出多处逻辑问题,最终检察院撤回起诉,汤某某(化名)获不予起诉决定。
-**谭某某(化名)跨境诈骗案**:谭某某(化名)被指控为主犯,检察院建议判12年并追缴所得。刘律师查阅证据,怀疑同案犯供述真实性,庭审发问让同案犯承认猜测性供述,最终法院认定谭某为从犯,判处有期徒刑6年,不追缴境外所得。
-**范某某(化名)
盗窃改判案**:范某某(化名)因合伙资金问题被指控盗窃,一审判11年,二审发回重审。刘律师做无罪辩护,虽法院未改判无罪,但将
罪名改为
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近似实报实销。
刘加民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素养、敏锐的洞察力和执着的辩护精神,在多起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公正的判决。如果你在刑事辩护方面有需求,不妨考虑这位经验丰富、实力卓越的刘加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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