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江湖中,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而律师则是当事人最坚实的护盾。
沧州詹明民律师,凭借着深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众多案件中为当事人披荆斩棘,其中刘某某(化名)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更是展现了他卓越的专业能力和智慧。
刘某某(化名)本是一位老老实实从事小商品批发业务的商人,其中还涉及跨国贸易。然而,国际局势和汇率的变化,却将他卷入了一场意想不到的法律风波。由于国外客户无法直接向他汇款,便要求通过第三方
公司完成汇款,并让刘某某(化名)提供公司账户接收货款。刘某某(化名)并未多想,毕竟这是正常的业务往来。之后,该银行卡内接收了80余万元货款,但谁能想到,其中竟包含张某某(化名)、徐某某(化名)等被诈骗款项40余万元。公安机关以刘某某(化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移送审查起诉,这一
罪名如同晴天霹雳,让刘某某(化名)陷入了巨大的困境。
詹明民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了工作。他深知,要为刘某某(化名)洗脱罪名,必须从关键的几个方面入手。首先是主观明知的突破。刘某某(化名)主观上并不明知提供银行卡是在帮助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了证明这一点,詹律师将刘某某(化名)该笔业务的供货合同、出货单、双方聊天记录等一系列证据提交给了检察机关。这些证据清晰地表明,刘某某(化名)接收的钱款是正常的货款。虽然相关法律规定,出租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等可以推定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但该规定也有除外情况,即有相反证据的除外。而刘某某(化名)恰恰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提供对公账户是为了接收货款,所以不应适用上述推定原则。这一步,詹律师从源头入手,为刘某某(化名)的清白奠定了基础。
其次是资金定性问题。根据在案证据,可以明确刘某某(化名)接收的是正常货款,且该货款金额与合同约
定金额相符。同时,是对方联系第三方公司打款,刘某某(化名)并未参与其中,他根本无法甄别收到款项的真实来源。不能仅仅因为涉案款项中有诈骗款,就反推刘某某(化名)是为他人网络犯罪提供帮助。詹律师通过对资金流向和性质的深入分析,进一步为刘某某(化名)的行为进行了合理的解释。
最后是案件处理环节。詹律师基于前面两点的分析,积极与承办检察官进行沟通,并将相关案例一并提交给检察机关。他用清晰的逻辑和充分的证据,向检察官阐述了刘某某(化名)不构成犯罪的理由。在这个过程中,詹律师不仅展现了对法律的精通,更体现了他为当事人负责的态度。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努力为刘某某(化名)争取满意的结果。
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詹明民律师的意见,对刘某某(化名)作出了不起诉处理。这一结果,对于刘某某(化名)来说,无疑是一场及时雨,让他摆脱了罪名的阴影,能够继续安心地从事自己的生意。而对于詹明民律师来说,这也是他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的证明。
在这个案件中,詹明民律师展现出了作为一名优秀律师应有的品质。他严谨细致,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影响案件走向的细节;他专业精湛,能够准确地把握法律条文和案件的关键要点;他尽职尽责,为了当事人的利益全力以赴。刘某某(化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不仅是詹明民律师职业生涯中的一个亮点,更是法律公正和正义的体现。它让我们看到,在法律的世界里,只要有像詹明民律师这样的专业人士为当事人保驾护航,就能让无辜的人免受不白之冤,让法律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