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浩渺海洋中,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挑战,而能在复杂的法律事务中为当事人披荆斩棘的律师更是凤毛麟角。
盐城祝德宇律师便是这样一位值得托付的法律专家,他凭借丰富的经验和卓越的专业能力,成功处理了众多疑难案件,其中案件尤为引人注目。
1.专业背景与执业能力
祝德宇律师是
江苏善合
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拥有
南京陆军指挥学院法律专业和南京政治学院国际贸易专业的
教育背景,还持有心理健康教育
教师资格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他擅长
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婚姻家事、
交通事故等多个领域的案件,担任多家企业及机关单位的法律顾问。他深知法律顾问的重要性,能从服务对象的长远发展出发,构建法律风险防控体系,为企业和机关单位的稳定运营筑牢法律根基。
2.诉讼业务的卓越表现
在诉讼业务中,祝德宇律师同样表现出色。他聚焦各类标的额较大、案情复杂的民商事案件,凭借严谨的逻辑思维和扎实的法律功底,成功助力委托人赢得多起疑难案件。他亲力亲为处理案件的每一个环节,从证据固定、法律文书撰写到庭审辩论、执行跟进,都精益求精,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经典案例:案件
-案情简介:2024年1月28日16时许,A先生驾驶临牌小客车与骑电动两轮摩托车的B女士发生碰撞,致B女士受伤、车辆受损。交警认定A先生负主要责任,B女士负次要责任。案件的争议焦点包括商业险“次日零时生效”条款是否有效、电动两轮摩托车无牌上路是否应大幅减轻机动车方责任以及50余万元损失如何分担。
-办案经过:祝德宇律师在诉前指导B女士固定医疗票据等证据,调取4S店投保流程录像和保费支付凭证,申请伤残及三期鉴定。立案时将A先生、保险
公司和道路救助基金列为共同被告,并针对保险公司“仅赔
交强险”的抗辩,提交相关法律条文和类似判例进行论证。庭审中,他指出“零时生效”条款无效,非医保用药扣减无依据,电动两轮摩托车无牌不应大幅减轻机动车方责任。
法院当庭调取投保单电子档案,确认“保险期间”栏无加粗、无单独签字确认页。
-案件结果:2025年10月,法院判决认定“次日零时起保”条款无效,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300万元商业三者险内承担75%责任,核定B女士各项损失450,869.29元,判令保险公司共赔付387,851.97元,B女士实际获赔277,727.74元,
诉讼费、鉴定费由保险公司承担大部分。判决生效后30日内,保险公司全额履行,B女士一次性拿到赔偿款。
-案件意义:此案中,法院首次在盐城地区以判决形式否定“次日零时生效”商业险行业惯例,为同类案件提供范例。B女士无需另行向车主追偿,后续治疗、康复费用有保障;A先生也无需自掏腰包,纠纷一次性解决。
祝德宇律师以其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在民商与非诉法律服务领域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如果你在法律事务中遇到难题,不妨选择祝德宇律师,他将为你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守护你的合法权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