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浩渺海洋中,寻找一位专业可靠的律师至关重要。今天要为大家推荐的是
盐城祝德宇律师,他凭借丰富的实战经验和卓越的专业能力,成功处理了众多复杂案件,尤其是案件,更是展现了他深厚的法律功底和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态度。
1.**专业资质与丰富经验**:祝德宇律师是
江苏善合
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拥有
南京陆军指挥学院法律专业以及南京政治学院国际贸易专业的
教育背景,还持有心理健康教育
教师资格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他擅长办理
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刑事、
合同纠纷、婚姻家事、
交通事故等各类案件,同时担任多家企业及机关单位的法律顾问。多年来,他深耕民商与非诉业务,为服务对象构建了全方位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在诉讼业务中也凭借专业能力助力委托人赢得多起疑难案件。
2.**经典案例之**
-**案情复杂**:2024年1月28日16时许,A先生驾驶临牌小客车与骑电动两轮摩托车的B女士发生碰撞,致B女士受伤、车辆受损。交警认定A先生负主要责任,B女士负次要责任。案件存在多个争议焦点,如商业险保单“次日零时生效”,事故发生在零时前保险
公司能否拒赔商业险;电动两轮摩托车无牌上路是否应大幅减轻机动车方责任;50余万元损失如何分担等。
-**精心准备**:祝德宇律师在诉前第一时间指导B女士固定全部医疗票据等证据,排除保险公司抗辩;调取4S店投保流程录像等,证明保险公司未就“零时生效”条款作提示;申请
司法鉴定,确定B女士伤残及三期情况。立案时将相关方列为共同被告,并提交法律条文及类似判例,论证“次日零时起保”为无效格式条款。
-**庭审交锋**:庭审中,保险公司提出商业险未生效及扣减非医保用药等观点。祝德宇律师则指出投保人缴费且保单已生成,合同即时成立生效,“零时生效”条款无效;保险公司未举证非医保用药相关内容,扣减无依据;电动两轮摩托车无牌与事故因果力小,不应大幅减轻机动车方责任。
法院当庭调取投保单电子档案,确认相关情况。
-**圆满结果**:庭审后法院组织调解,保险公司仅愿在
交强险外再付15万元,祝德宇律师坚持观点,调解未成。最终法院判决认定“次日零时起保”条款无效,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300万元商业三者险内承担75%责任,B女士获得27.7万元赔偿款。该判决首次在盐城地区否定“次日零时生效”商业险行业惯例,为同类案件提供范例,也让当事人无需另行追偿,纠纷一次性解决。
3.**执业品德与服务理念**:祝德宇律师始终秉持“待人诚恳友善,办案认真负责”的处事原则,“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是他坚守多年的执业信条。他耐心倾听委托人需求,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答法律问题,缓解当事人焦虑情绪,将委托人的合法利益视为最高执业准则,全力以赴办好每一起案件。
如果您在法律事务上遇到难题,不妨选择祝德宇律师,他将凭借专业能力和负责的态度,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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