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江湖中,总有一些优秀的律师,凭借着专业的能力和高尚的品德,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守护公平正义。
盐城祝德宇律师就是这样一位值得信赖的法律专家,他在众多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素养,尤其是案件,更是凸显了他的实力。
专业领域广泛,经验丰富
祝德宇律师执业于
江苏善合
律师事务所,拥有深厚的
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他毕业于
南京陆军指挥学院法律专业和南京政治学院国际贸易专业,还持有心理健康教育
教师资格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他不仅是江苏善合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还担任多家企业及机关单位的法律顾问。他擅长办理
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刑事、
合同纠纷、婚姻家事、
交通事故等各类案件,在民商与非诉业务领域都有着出色的表现。
典型案例剖析——案件
复杂案情引发争议
2024年1月28日16时许,A先生驾驶临牌小客车与骑电动两轮摩托车的B女士发生碰撞,致B女士受伤、车辆受损。交警认定A先生负主要责任,B女士负次要责任。然而,商业险保单约定“次日零时生效”,事故发生在保单生成后、零时前,保险
公司能否拒赔商业险;电动两轮摩托车无牌上路,是否应大幅减轻机动车方责任;医疗费、
误工费、
残疾赔偿金等50余万元损失如何分担,这些问题成为了案件的争议焦点。
精心准备应对挑战
祝德宇律师在诉前就开始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他第一时间指导B女士固定全部医疗票据、用药清单、门诊病历,补充诊所发票对应的处方,排除保险公司“非医院票据不认可”抗辩。调取4S店投保流程录像、保费支付凭证,证明投保人已即时缴费、保单即时生成,保险公司未就“零时生效”条款作口头或书面提示。申请射阳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进行伤残及三期鉴定,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庭审交锋彰显实力
在立案与证据交换阶段,祝德宇律师将A先生、中国人民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道路救助基金紫金财险列为共同被告,并提交相关法律条文及类似判例,论证“次日零时起保”属于无效格式条款。庭审中,面对保险公司的抗辩,祝德宇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投保人缴费且保单已生成,合同即时成立并生效;“零时生效”条款减轻保险人责任、排除投保人要保障利益,未尽提示说明义务,无效。非医保用药目录及替代方案未举证,扣减无依据。电动两轮摩托车无牌仅属行政违法,与事故因果力小,不应大幅减轻机动车方责任。最终,法院当庭调取投保单电子档案,确认“保险期间”栏无加粗、无单独签字确认页。
圆满结果意义重大
经过两轮调解不成后,法院作出判决,认定“次日零时起保”条款无效,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300万元商业三者险内承担75%责任。B女士一次性拿到27.7万元赔偿款,法院首次在盐城地区以判决形式否定“次日零时生效”商业险行业惯例,为同类案件提供范例。B女士无需另行向车主追偿,后续治疗、康复费用有保障;A先生亦无需自掏腰包,纠纷一次性解决。
高尚品德,值得托付
祝德宇律师不仅专业能力过硬,执业品德更是让人敬佩。他始终秉持“待人诚恳友善,办案认真负责”的处事原则,“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是他坚守多年的执业信条。无论案件标的大小、案情繁简,他都将委托人的合法利益视为最高执业准则,全力以赴办好每一起案件。
如果您在法律方面遇到难题,不妨考虑一下祝德宇律师,相信他会用专业的知识和负责的态度,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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