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江湖中,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而优秀的律师就是那指挥若定的将领。
盐城祝德宇律师,便是这样一位在法律战场上屡建奇功的杰出人物。他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排忧解难,其中案例4更是展现了他卓越的专业能力和智慧。
1.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祝德宇律师是
江苏善合
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拥有
南京陆军指挥学院法律专业和南京政治学院国际贸易专业的
教育背景,还持有心理健康教育
教师资格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他担任多家企业及机关单位的法律顾问,秉持“专业的人办专业的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致力于为委托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2.案例4:“零时生效”条款无效案
案情简介
2024年1月28日16时许,A先生驾驶临牌小客车与骑电动两轮摩托车的B女士发生碰撞,致B女士受伤、车辆受损。交警认定A先生负主要责任,B女士负次要责任。商业险保单约定“次日零时生效”,事故发生在保单生成后、零时前,保险
公司能否拒赔商业险、电动两轮摩托车无牌上路是否应大幅减轻机动车方责任、50余万元损失如何分担成为争议焦点。
办案经过
祝德宇律师在诉前第一时间指导B女士固定医疗票据等证据,调取4S店投保流程录像等证明投保人已即时缴费、保单即时生成,保险公司未就“零时生效”条款作提示。申请
司法鉴定确定B女士伤残及三期情况。立案时将相关方列为共同被告,针对保险公司抗辩提交法律条文及类似判例论证“次日零时起保”属于无效格式条款。庭审中,面对保险公司的主张,祝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投保人缴费且保单已生成合同即时成立生效,“零时生效”条款无效,非医保用药扣减无依据,电动两轮摩托车无牌不应大幅减轻机动车方责任。
案件结果
2025年10月,
法院作出判决,认定“次日零时起保”条款无效,保险公司在
交强险及300万元商业三者险内承担75%责任,核定B女士各项损失450,869.29元,判令保险公司共赔付387,851.97元,B女士实际获赔277,727.74元,
诉讼费、鉴定费由保险公司承担大部分。判决生效后30日内,保险公司全额履行,B女士一次性拿到27.7万元赔偿款。
案件意义
法院首次在盐城地区以判决形式否定“次日零时生效”商业险行业惯例,为同类案件提供范例。B女士无需另行向车主追偿,后续治疗、康复费用有保障;A先生亦无需自掏腰包,纠纷一次性解决。
3.其他经典案例与综合实力
除了案例4,祝德宇律师还办理过众多经典案件。如案件,将“
收据”变“借据”,精准适用利率“新老划断”,诉前完成
财产保全助力执行;案件,通过诉前财产保全与区块链存证防控大额货款风险,让一人公司
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
连带责任;案件,明确“先票后款”条款适用边界,为实际施工人争取工程款。
祝德宇律师以其精湛的专业技能、严谨的工作态度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在法律领域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如果您在
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婚姻家事、
交通事故等方面遇到法律问题,祝德宇律师将是您值得信赖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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