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债权债务 > 善合所祝德宇:建工解释一43条适用

善合所祝德宇:建工解释一43条适用

2025.12.09 债权债务 87人浏览举报
解析
在建筑工程领域,工程款的追讨一直是一个复杂且棘手的问题,尤其是涉及实际施工人权益保障和“先票后款”等条款争议时,更是让许多人陷入困境。盐城祝德宇律师凭借其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成功代理了案件,为实际施工人A先生讨回了公道,让我们一起走进这起案件。
案情复杂,一审不利
该案件的项目是太**商业Loft精装修一标段,合同金额约1.55亿元(固定总价),A先生作为实际施工人,面临着欠付工程款1,290余万元及逾期利息的问题。案件存在多个争议焦点,包括A先生是否为实际施工人、在“先票后款”条款下发包人能否以未开票为由拒付剩余工程款以及合同效力是否影响付款条件。
一审时,法院虽然认定A先生为实际施工人,但仍判决“先开票、后付款”,且需暂扣2.5%质保金,这使得A先生短期内无法取得现金。这一结果对A先生来说无疑是沉重的打击,不仅工程款无法及时收回,还可能影响到后续项目的开展以及众多农民工工资的发放。
二审逆袭,策略精准
面对一审的不利局面,祝德宇律师并没有气馁,而是迅速制定了详细且精准的二审策略。
-**固定身份**:祝德宇律师补充收集了授权委托书讨薪协调函、收款账户变更函等证据,进一步夯实了A先生“实际施工人”的身份。其中,2023年根治欠薪办《协调函》确认A先生为“实际承包人”;2024年1月账户变更函由梅苑公司盖章确认“本项目实际施工人为A先生”。这些关键证据为A先生的身份认定提供了有力支持。
-**击破“先票后款”**:祝德宇律师援引《建工解释(一)》第43条,主张该条款系对农民工权益的特殊保护。在承包方已丧失开票能力的情况下,“先票后款”条款不得成为发包人拒付的抗辩理由。这一观点准确把握了法律的立法目的,为突破“先票后款”的困境提供了法律依据。
-**合同效力攻防**:二审中,祝德宇律师重点强调“付款条件不属于可参照适用的无效条款范围”,避免陷入资质借用是否有效的拉锯战。这一策略使得案件的焦点更加集中在付款条件本身,而不是陷入复杂的合同效力争议中,提高了诉讼的效率和针对性。
-**税务安排**:为了打消法院对税收流失的顾虑,A先生书面承诺“如不能开票,自愿暂扣9%税金”。这一举措体现了祝德宇律师在处理案件时的全面考虑,不仅关注法律层面的问题,还兼顾了税务等实际问题。
结果圆满,意义重大
经过祝德宇律师的不懈努力,二审取得了圆满的结果。民事判决书撤销了一审判决,发包人应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A先生工程款1,174,493.46元(已扣9%税金),且发包人承担全部二审诉讼费。款项已于2024年11月初全额到账,30余名农民工工资一次性结清,A先生得以启动下一个工程项目,实现了资金与信誉的双重“回血”。
这起案件的意义不仅在于为A先生挽回了经济损失,更在于明确了“先票后款”条款在实际施工人主张权利时的适用边界。一旦承包方丧失开票能力,继续固守该条款将背离司法解释保护农民工权益的立法目的。同时,法院在二审中采纳“付款条件不属无效合同可参照范围”的观点,为同类案件提供了可复制的改判路径,为众多面临类似困境的实际施工人带来了希望。
祝德宇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展现出了深厚的法律功底、敏锐的洞察力和卓越的诉讼策略能力。他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信条,用专业和执着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了自己的力量。在未来的法律道路上,相信祝德宇律师将继续凭借其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为更多的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书写更多精彩的法治篇章。
报告编号:NO.20251209*****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祝德宇

江苏善合律所

祝德宇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 595

    精选解答
  • 48410

    阅读量
咨询律师
  • 工伤认定后可以不做伤残鉴定吗
    工伤认定后可以不做伤残鉴定吗?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是不同环节,前者确定是否属工伤,后者鉴定伤残程度。不做伤残鉴定会放弃对应伤残待遇申领权,受伤轻、不影响劳动能力或不主张赔偿可只享基础待遇。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起诉离婚调解开庭吗
    起诉离婚调解开庭吗?起诉离婚调解分诉前和庭前,处理方式有别。诉前调解一般不开庭,成则出调解书解婚姻关系,不成则立案;庭前调解立案后开庭前进行,成则出调解书,败则开庭判决。是否开庭依阶段和结果定。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结婚一年多,离婚财产怎么分
    结婚一年多,离婚财产怎么分?离婚财产分割,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归个人。共同财产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原则判。若一方有不当行为,可少分或不分,另一方发现可再诉分割。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二婚房产属共同财产吗
    二婚房产属共同财产吗?二婚房产是否为共同财产分情况判断:一方婚前买且登记自己名下属个人财产;婚姻存续期用共同财产买的是共同财产;婚后一方父母出资,明确只赠与子女的是其个人财产,反之可能是共同财产;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产一般归首付方,但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是共同财产。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把人撞残废要坐牢吗
    把人撞残废要坐牢吗?把人撞残废是否坐牢要依具体情况判断。若撞人者负主责或全责且符合交通肇事罪要件,可能坐牢;负同等或次要责任,不构成犯罪但要担民事赔偿;故意撞人则涉嫌故意伤害罪,会受刑事处罚。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