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中,
合同纠纷屡见不鲜,尤其是涉及大额货款的案件,往往让当事人陷入困境。
江苏善合
律师事务所的祝德宇律师,凭借其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成功代理了案件,为当事人挽回了巨额损失,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
这起案件的案情错综复杂。合同金额高达1,396.86万元,买方在收货后却拒不按《原料
购销合同》及后续《货款支付连带保证协议》分期付款,自2024年1月起彻底逾期。原告不仅面临着拖欠货款本金的损失,还涉及贸易差价、违约金以及逾期利息等问题,诉讼标的巨大。
祝德宇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展开了诉前“三板斧”行动。首先是财产尽调,他带领团队锁定了被告4处银行账户、1宗
土地使用权、12台进口设备,为后续的执行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接着进行合同梳理,将3份《原料购销合同》与《货款支付连带保证协议》条款交叉比对,固定了“本金+差价+违约金+LPR利息+
律师费”的全部请求权基础,确保在法律层面上占据主动。最后是证据固化,对1,800余张送货单、磅码单、
增值税发票、对账邮件进行区块链存证,防止证据被篡改,为案件的胜诉提供了有力支撑。
2025年1月14日,祝德宇律师在
盐城市亭湖区
法院立案并同步申请
财产保全。在他的高效运作下,48小时内就冻结了被告账面资金1,620万元,这一举措确保了后续执行无忧,让原告吃下了“定心丸”。
庭审过程中,三被告经合法传唤未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祝德宇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充分的准备,从容应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在利息调整方面,法院认为LPR3.8倍过高,酌情调降为2倍,但这一利率仍显著高于一般
贷款利息,最大限度地弥补了原告的资金占用损失。针对一人
公司“和邦”,祝德宇律师提交了《年度审计报告缺失说明》《
股东资金混同明细表》,法院依据《
公司法》第63条直接判令仁和恒丰承担
连带责任,让一人公司无法“金蝉脱壳”。
最终,案件取得了圆满的结果。法院全部支持了原告的本金1,396.86万元、贸易差价+违约金49.91万元的诉求。逾期利息以1,396.86万元为基数,自2024年1月16日起至实际给付日,按同期LPR2倍计算,截至判决作出日已超90万元。案件受理费59,293.5元、保全费5,000元均由三被告共同承担。
这起案件具有重大的意义。首先,通过诉前财产保全与区块链存证,把“胜诉”提前锁定为“到账”,有效防范了大额货款“失踪”的风险,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切实保障。其次,判决再次明确了股东若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即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为
债权人破解“空壳公司”提供了速效方案。最后,法院在自由裁量范围内顶格支持LPR2倍利息及全额律师费,显著抬高了违约成本,强化了商事合同纪律。
祝德宇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他始终秉持“待人诚恳友善,办案认真负责”的处事原则,“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将委托人的合法利益视为最高执业准则。他的专业素养和不懈努力,不仅为当事人挽回了巨额损失,也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做出了积极贡献。在未来的法律道路上,相信祝德宇律师将继续以专业的服务和坚定的信念,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书写更加辉煌的法治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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