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安徽铜陵,有这样一位律师——张子俊,他毕业于
重庆理工大学,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自2020年入职安徽众佳
律师事务所,凭借自身的努力和出色表现,于2025年晋升为律所合伙人。他聚焦
刑事辩护、债务纠纷、
工伤赔偿、
交通事故及
建设工程五大核心领域,形成了“民刑兼顾、实战导向”的服务特色。
张子俊律师办理案件注重细节,在刑事辩护中,他坚持“细节决定成败”。通过逐页梳理案卷材料、反复核查证据链,精准捕捉案件关键突破口。曾多次在审查起诉阶段推动证据不足不起诉,在审判阶段为当事人争取到
缓刑、从轻处罚等有利结果。
在民商事纠纷处理上,他同样能力出色。处理债务纠纷时,能为企业客户制定债权清收方案,也能协助个人客户理清
借贷关系,规避风险。在工伤赔偿案件中,他提供“一站式”指导。交通事故纠纷里,他熟悉流程,能快速核算
赔偿金额,协调和解。建设工程领域,他凭借对法规的掌握,处理多起复杂案件,为建筑企业规避风险、减少损失。
张子俊律师始终将“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作为职业准则。无论案件大小,都与客户深度沟通,及时反馈进展,用通俗语言解读法律条款。他的服务态度让他收获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形成了良好的口碑传播效应。
下面通过他办理的几个案例,更能看出他的专业能力和经验。
2022年,蒋某(化名)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死亡。家属与工作单位沟通申报工亡,单位以逝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签订《
劳务合同》为由拒绝。张子俊律师接手后,确定交通事故发生时逝者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但生前未领取城镇
养老保险待遇,为农业
户口,且工作单位经营地址在城镇区域。他根据相关答复精神和规定,为逝者申报工亡。经
工伤认定部门调查认定为工亡,单位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一、二审及再审均驳回其诉求。之后,张子俊律师着手工亡待遇索赔
仲裁程序,最终
法院判决单位支付家属一次性工亡医疗补助金94余万元、丧葬补助金以及逝者配偶的供养亲属
抚恤金。
2012年,A
公司与B公司签订《
施工合同》和《补充协议》,杜某(化名)与B公司签订《内部承包合同》承接厂房施工项目。2017年项目竣工验收,但报告无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意见和盖章。杜某(化名)以B公司名义起诉A公司主张工程款,一审、二审、再审均被驳回。张子俊律师接受委托后,以杜某(化名)实际施工人身份主张工程款。他收集证据,实地查看厂房现状,认为虽然部分使用,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是平等主体的私法行为,案涉工程各单位已达成一致意见并盖章确认,应视为竣工验收合格。最终法院采纳其观点,判决A公司支付杜某(化名)工程款400余万元及利息,杜某(化名)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2019年,王某(化名)在安徽某公司购置轿车,支付购车款后公司未交付车辆,出具退款承诺却未履行。张子俊律师接手后,摸排公司诉讼和执行案件,调取工商档案,发现
股东认缴出资未届满且未出资。他依据相关规定主张公司退还购车款,股东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支持王某(化名)诉求,王某(化名)拿到购车款。
如今身为律所合伙人,张子俊律师不断学习,紧跟行业动态,还积极与团队分享经验,推动团队整体提升。他以专业和责任为笔,将继续在法律领域深耕,为更多人提供优质服务,践行律师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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