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安徽铜陵,有这样一位律师,他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在法律领域崭露头角,他就是张子俊律师。张子俊律师毕业于
重庆理工大学,自2020年入职安徽众佳
律师事务所后,仅用5年时间便晋升为合伙人。他擅长
刑事辩护、债务纠纷、
工伤赔偿、
交通事故纠纷、
建设工程纠纷等多个领域,在众多案件中展现出卓越的法律能力,尤其是他办理的一起购车款追讨案件,更是彰显了他的专业与担当。
2019年,王某(化名)在安徽某
公司运营的第三方平台购置了一辆小型轿车,并签订了《购车协议》,还按协议约定分两次向该公司支付了购车款。然而,此后该公司却一直未交付车辆。王某(化名)多次与公司沟通交付事宜,公司因无法交付协议约定车辆,出具了退款承诺,承诺两年内全额退还王某(化名)支付的购车款。但令人失望的是,直至承诺期限届满,该公司分文未退。王某(化名)无奈之下,找到了张子俊律师寻求帮助。
张子俊律师接手案件后,并没有急于提起诉讼,而是进行了细致的调查和分析。他首先摸排了安徽某公司的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发现该公司有多起被执行案件,且执行结果均是以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本执行。这一情况让案件的处理变得棘手起来,因为如果公司确实没有财产,即使胜诉,王某(化名)也很难拿到购车款。
但张子俊律师并没有放弃,他决定从公司的工商档案入手。他向安徽某
公司注册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调取了该公司的全部工商档案。通过仔细查阅工商档案,张子俊律师发现了关键线索:该公司各
股东认缴出资未届满而均未出资。这一发现为案件的解决带来了转机。
张子俊律师依据《九民纪要》等规定,向
法院主张安徽某公司退还王某(化名)购车款,并要求公司各股东在认缴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在庭审过程中,张子俊律师凭借扎实的
法律知识和清晰的逻辑思维,详细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他指出,虽然股东认缴出资期限未届满,但在公司已经无法履行债务的情况下,股东应当在认缴范围内承担责任,以保障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最终,法院采纳了张子俊律师的观点,支持了王某(化名)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结果为安徽某公司返还王某(化名)购车款12余万元,五名股东在出资不足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经过执行程序,王某(化名)如愿拿到了自己支付的购车款。
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不仅为王某(化名)挽回了经济损失,也体现了张子俊律师在处理债务纠纷案件时的专业能力和智慧。他没有被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表象所迷惑,而是通过深入调查和对法律规定的精准把握,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同时,他始终将委托人的利益放在首位,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执业原则,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律师的使命。
张子俊律师在这起购车款追讨案中的表现,也为他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和良好的口碑。他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态度,让更多的人看到了法律的力量和律师的价值。相信在未来,张子俊律师将继续以专业为笔、以责任为墨,在法律领域深耕细作,为更多的企业和个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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