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代理:“童养媳”背景下的权益守护与温情调解
万伟律师,
江西三松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也是刑事部及婚姻家事部负责人。执业8年来,我专注于
刑事辩护与婚姻家事案件办理,在多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凭借专业与尽责,我荣获诸多荣誉,还担任着多个社会职务。每个案件对当事人都意义重大,我始终秉持专业、尽责、诚信的理念,为他们全力争取合法权益。
一、案件整体概况
本案原告A自幼被送至被告B家
抚养,属于“童养媳”情况,在父母安排下成婚。婚前二人长期在外务工,相处时间短,感情基础薄弱,还曾分手两年。婚后
生育两女,但双方缺乏沟通,感情淡漠。2022年9月,原告A与被告B
分居,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原告A委托我担任一审诉讼代理人,旨在解除婚姻关系,明确
子女抚养方案,厘清财产债务关系。
二、本案核心争议与办理阻碍
本案核心争议焦点众多。首先是双方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否符合离婚法定条件。其次是婚生两女的
抚养权归属、
抚养费支付标准及探望权行使方式。再者是
夫妻共同财产与债权债务的确认。最后是原告
户口迁出手续的配合义务。办理此案的阻碍在于案件背景特殊,涉及“童养媳”情况,且双方虽无根本对立矛盾,但在子女抚养、
财产分割等问题上仍需细致协商,确保各方权益得到保障。
三、律师分步办案实操方案
1.夯实感情破裂证据,奠定离婚基础:收集双方分居证明、沟通记录等证据,结合特殊婚姻背景及婚后情况,证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庭审中强调婚姻特殊性与感情破裂不可逆性,结合被告同意离婚态度,为调解离婚扫除障碍。
2.优先保障子女利益,敲定抚养方案:考虑两婚生女长期随被告生活实际,结合原告意愿,提出“抚养权归被告,原告支付抚养费”方案。协商确定原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及支付方式,明确原告探望权及行使方式时间,保障子女生活稳定与原告亲子关系。
3.厘清财产债务关系,避免后续争议:经与双方沟通确认,本案无夫妻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在调解协议中明确此事项,避免离婚后产生新纠纷。针对原告户口迁出需求,约定被告积极配合办理手续。
4.推动调解结案,高效化解纠纷:利用双方无根本利益冲突特点,积极与被告及
法院沟通,推动以调解方式结案。协助法院拟定调解协议,确保条款涵盖核心事项,保障协议可执行性。
四、案件最终处置结果
在
抚州市
临川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
自愿离婚;婚生女由被告抚养,原告支付抚养费并享有探望权;无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争议;原告办理户口迁出时被告需配合;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调解协议生效,原告核心诉求实现,纠纷一次性化解。
五、同类纠纷法律提醒
在特殊背景婚姻纠纷中,要重点梳理感情破裂证据,优先选择调解化解矛盾。子女抚养方案应遵循“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明确各项细节。离婚案件要全面厘清财产债务关系,无共同财产债务也需明确约定。针对特殊需求,如
户口迁移等,应在调解协议中明确对方配合义务,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纠纷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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