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劳动纠纷 > 退休人员能否构成劳动关系

退休人员能否构成劳动关系

2022.11.24 劳动纠纷 2959人浏览举报
解析
不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或依法享有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后,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已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企业聘用退休人员的,不构成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只成立民法意义上的劳务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报告编号:NO.2022112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袁超

北京市东元(沧州)律师事务所

袁超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劳动纠纷

  • 16905

    精选解答
  • 56156281

    阅读量
  • 退休人员能否构成劳动关系
    退休人员能否构成劳动关系要分情况。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与用人单位通常构成劳务关系,权利义务依约定,不受劳动法规严格约束;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且符合认定标准再次就业的,可能构成劳动关系。
  • 即将退休人员能否解除劳动关系
    我国劳动者达到一定年龄后可以退休的,如果交纳了养老保险满一定年限的,可以领取养老金,那么即将退休人员能不能解除劳动关系?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 特殊工种退休人员能否认定劳动关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连续工作满一年年限后,是可以提前退休的,劳动者退休后可领取养老金,那么特殊工种退休人员能不能认定劳动关系?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 退休人员存在劳动关系吗
    退休人员通常为劳务关系,法律规定劳动者达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其不再具备建劳动关系主体资格。从社保角度,退休人员已享养老待遇不能重复参保,实际用工多签劳务合同,权利义务依合同约定,司法实践中未享养老待遇者关系认定有争议但倾向劳务关系。
  • 退休人员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多为劳务关系,法定退休后劳动关系自然终结。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有别,前者基于平等自愿,后者劳动者有从属性且单位需缴纳社保等。退休再就业受民事法律规范,需签劳务合同保障权益,纠纷按民事程序解决。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