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商业广告的法律性质是:特许加盟招商广告属于商业广告的一种类型,一般认为,广告行为只是一种诱导他人签约的邀请行为,并不等同于对商品或服务的最终承诺,其并不必然成为合同的内容。
在特许经营领域,如下信息均可构成商业秘密:特许经营合同样本、客户名单、食谱、产品配方、食品配置程序、专有技术、经营手册、经营方式和战略、营销和开发计划、与被特许人相关的业务信息、相互往来的文件、邮件、聊天信息等。
在特许经营领域,如下信息均可构成商业秘密:特许经营合同样本、客户名单、食谱、产品配方、食品配置程序、专有技术、经营手册、经营方式和战略、营销和开发计划、广告方案、定价方案、组织结构、财务信息、设计图纸、与被特许人相关的业务信息,等等。
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的合同有效。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如下:(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特许经营合同性质的认定应当以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合同内容为主要依据,合同名称及合同中有关“本合同不属于特许经营合同”等类似约定一般不影响对特许经营合同性质的认定。
特许经营广告应遵守这些法律规范:《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除了上述规定之外,还要遵守《刑法》的禁止性规定。
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等等。
可开展特许经营的条件是:(1)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2)特许人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3)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1、特许经营广告利益承诺的法律后果是要接受行政处罚。2、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不得对未来效果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