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经离婚了,但是有孩子,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对孩子就有探望权。因为一些原因,孩子没判给自己,只有探视的权利,在探视权包含哪些权利?今天华律网的小编就整理了以下资料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民法典》规定探望权包括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一方行使探望权,另一方需要协助。关于探望权包括什么内容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探望权一般出现在夫妻离婚后,没有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的探望。法律规定探望权是父母对子女享有的权力,但很多人都不清楚探望权包括了哪些内容。接下来就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讲解相关知识。探望权包括的内容具体有哪些《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

现实生活当中,如果有孩子的夫妻双方因为感情破裂导致离婚的话那么对孩子就必须决定交由其中一方进行抚养,而另一方在支付抚养费的同时将只会拥有探望权,而为了防止探望孩子的时候发生纠纷与矛盾,法律对于探望权的具体内容也进行了规定,那么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