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殊收养的种类及其条件是哪些?特殊收养其实就是一种特殊情况下的领养行为,这里面包括了好几种不同类型哦!每种类型都有对应的条件需要满足才能进行。下面我就来给你具体说说这些条件都是什么吧。首先呢,如果你想作为监护人去送养孤儿的话,那么可得先经过那些有抚养义务的人的同意才行哦。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特殊收养的种类及其条件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特殊收养有以下三类: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或儿童;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一、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特殊收养的种类及其条件有哪些的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在我国社会实践中,有些收养关系的建立,不能完全适用前述的一般性条件,还需对特殊主体的收养条件作出放宽......更多关于特殊收养条件的法律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特殊收养的收养条件是什么我国收养法规定了几种特殊收养,包括亲属间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收养孤儿或残疾儿童、收养继子女、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隔代收养等。

摘要:收养关系的成立是指收养当事人依照收养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建立收养关系。在世界各国现行的收养法中,考虑到收养是变更身份关系的一项重要法律行为,涉及当事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关系到社会公益,因而都要求必须符合嫠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收养关系始能合法成立。我国《收养法》第二章规定收养关系成立应当具备一定条件和履行一定程序才能成立。否则,收养关系不能成立,收养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