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铜仁,邓资林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在杨某甲非法行医案中有力辩护。他抓住关键要点,从主观恶性等角度提出辩护意见,协助赔偿获谅解,庭审充分论证从轻情节,最终帮助杨某甲获
缓刑,彰显其
刑事辩护实力。
在铜仁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邓资林。他是
贵州正来
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兼主任,拥有本科的
教育背景和丰富的法律实战经验。自2013年开始执业以来,邓资林律师就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出色的辩护技巧,在铜仁市的法律舞台上留下了许多精彩的案例。
邓资林律师毕业于贵州大学,在职业的十多年间,办理了大量无罪不起诉缓刑案例,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他擅长职务犯罪、
经济犯罪、涉黑涉恶等重大刑事案件辩护,并且荣获2016 - 2017年度、2022 - 2023年度铜仁市优秀律师的称号。此外,他还拥有注册会计证、专利代理人证、税务职业资格证等多项专业能力证书,这无疑为他的法律业务增添了更多的优势。
其中,邓资林律师代理的杨某甲非法行医案,就是他众多成功案例中的一个典型。2018年6月,被告人杨某甲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在某县某小区某室内多次对被害人毛某甲进行针灸治疗。同年6月28日,杨某甲给毛某甲扎银针后,毛某甲病情加剧,后经某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某鉴定中心鉴定,毛某甲符合胸部针灸造成双肺破裂引起双侧气胸、重度肺压缩导致死亡。案发后,某县卫生和
计划生育局对杨某甲的行医行为进行卫生行政执法调查,并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认定其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不过,杨某甲之子杨某乙已赔偿被害人亲属17万元并获得谅解,2018年10月10日,杨某甲经民警电话传唤后到案。
公诉机关以
非法行医罪提起公诉,建议判处
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
罚金二千元。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人杨某甲的辩护意见是否成立,以及量刑情节的认定。辩护人邓资林律师提出,杨某甲虽无行医资格,但具有长达四十年的行医经验,具备行医能力且从未受过处罚;其对被害人病情诊断为肺部糜烂是正确的,诊断后才进行治疗;且并未主动给人治疗,均是他人主动求助。公诉机关及
法院需审查上述辩护意见能否作为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的理由,以及被告人是否具备
自首、已满七十五周岁、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从而决定是否适用缓刑。
面对非法行医致人死亡的严重指控,邓资林律师展现出了精准的辩护策略和专业的庭审应对能力。他并没有盲目否认因果关系,而是从被告人的主观恶性、行医经验及被害人主动求医等角度切入,提出被告人具备一定诊疗能力且未主动揽客的辩护意见,力求降低被告人的主观恶性评价。同时,邓律师积极协助家属筹措赔偿款,促成17万元赔偿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为争取缓刑奠定了关键基础。
在庭审中,邓资林律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对自首、高龄、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进行了充分论证。他用清晰的逻辑和严谨的法律条文,让法庭能够全面了解被告人的情况和应该从轻处罚的依据。最终,他成功说服法院采纳缓刑建议,实现了罪责刑相适应的辩护效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甲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造成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针对辩护意见,法院指出,无论行医是否属于患者主动求助,被告人不具备行医执业资格及条件,不能保证医疗质量,且因其不当治疗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均不能说明其行医行为具有正当性和合法性,故对该辩护意见不予采纳。但法院认定,杨某甲经电话传唤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其已满七十五周岁,系故意犯罪;且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损失并取得谅解。综合考虑其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结合某县司法局的调查评估意见,适用缓刑对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最终,法院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判处杨某甲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邓资林律师的成功辩护,不仅为被告人杨某甲争取到了较为理想的判决结果,也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经验。在铜仁这座城市里,像这样的成功案例,只是邓资林
律师法律生涯中的一部分。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更多有诉讼、咨询需求的同城用户提供着专业、有效的法律服务,诠释着一名优秀律师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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