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能否算补偿金
2021.09.17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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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拖欠工资可以请求补偿金。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
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
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因此,拖欠工资可以请求补偿金。
- 法律依据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报告编号:NO.2021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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