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下列时候可以提取:无房户支付房租的,可提取;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可提取;退休的,可提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可提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可提取;出境定居的,可提取。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办理时间:周一至至周五09:00-17:00。政策规定:《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四川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一、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是什么(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职工符合一项或多项提取条件,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时间应间隔一年以上(有些地方要求间隔12个月,有些地方只要求跨年)。职工多次购买自住住房的,只能提取一次公积金。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下午17:00。政策规定:《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管理实施细则》。线下查询:城中服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