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我是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石振兴律师团队律师
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重视,根据您简单描述,问题不够明确。
我们擅长处理这类案件,愿意帮您解决纠纷。
请查看我的联系方式,建议进一步,通,话咨询(9薇9信同步)。
我们会给您更详尽的法律意见。
2022年07月02日 08点13分
您的情况也比较特殊,带上材料约律师细聊细节情况要律师理解后才干给出计划,这样对你也担任任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您提前30天提出离职,30天满您可以直接从用人单位离职,无需用人单位批准。
若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您可以采取以下的方法: 1、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与用人单位达成调解协议; 3、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我可以帮助您。如果我的回答帮助到您,请给予好评。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收集证据,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如果我的解答对您有帮助,麻烦点赞给予好评,谢谢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