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案件的解决过程中,当事人往往会陷入复杂棘手的困境,仿佛置身迷雾,前途未卜。
北京观韬(
宁波)
律师事务所的石善勇律师,凭借精湛专业能力与丰富实战经验,多次为当事人在困局中寻得生机,成功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在商业合作里,一张看似确定无疑的结算单,把
广东某某电梯有限
公司(FL公司)拖进了需支付48.6万元提成款的纷争中。一旦败诉,该公司不仅会有资金损失,企业商誉也会严重受损。而在
民间借贷纠纷中,一张“沉睡”了八年的
借条,面临着诉讼时效已过和借款人夫妻
离婚两大难题,117万借款本息好似即将化为泡影,当事人权益危在旦夕。
在
居间合同纠纷中,原告郝某某称促成了“某某豪庭”住宅小区电梯项目,凭借一份加盖广东某某电梯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FS广东公司)和FL公司公章的《项目完成结算单》,将两公司起诉至
法院,要求支付48.6万元业务提成及利息。但FL
公司法定代表人表示从未在该文件上盖章,案件陷入僵持状态。
民间借贷案中,2013年7月,舒步景借给朋友史某某60万元,借条约定借期一年,月息1%,史某某妻子庄某也在借条上签字。借款后,史某某仅支付了部分利息,本金未还。舒步景碍于情面每年电话催讨,到2022年起诉时,借款已到期8年,且史某某与庄某已于2019年离婚,这让追讨借款变得极为艰难。
当FL公司面临巨大经济和声誉压力时,石善勇律师接受委托,决心为当事人找到案件的转机。舒步景意识到追讨欠款困难重重后,也把希望寄托在石善勇律师身上。石律师凭借丰富经验和专业素养,毅然接下了这两个棘手案件。
对于居间合同纠纷,石善勇律师没有被结算单盖章这一表面事实迷惑,而是深入研究其形成过程。他发现结算单上FL公司公章盖章与文字打印的先后顺序有疑问,果断申请
司法鉴定。在民间借贷案中,石律师先梳理证据链,指导舒步景整理历年通话记录、微信聊天内容,并申请
证人出庭作证,同时关注借款时效和夫妻共债问题。
在居间合同纠纷中,石善勇律师委托广东黄浦司法鉴定所对公章与打印文字的形成顺序、结算单上的公章是否与FL公司备案公章为同一枚印章、结算单的打印时间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显示结算单是“先盖章、后打印文字”,不符合正常结算惯例,而且另案生效判决已否定类似盖章文件的证明力,为案件破局奠定了基础。
在民间借贷案中,面对被告方的时效抗辩,石善勇律师从两方面进行回击。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他指出舒步景向史某某催讨构成时效中断且效力及于庄某,同时强调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且庄某签字确认,离婚不影响其偿还义务。史某某当庭承认欠款也成为时效中断的佐证。
在居间合同纠纷庭审中,石善勇律师依据鉴定结果提出核心抗辩,指出原告未能证明FL公司真实意思表示同意担保,而且原告庭审陈述前后矛盾。在民间借贷案庭审中,石律师就时效和夫妻共债问题据理力争,用法律条文和证据说服法官。
广州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居间合同纠纷时,采信了司法鉴定意见,认定无法证明结算单是FL公司真实意思表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最终判决驳回原告郝某某全部诉讼请求,虽然FL公司承担了部分鉴定费,但远好过承担48.6万元担保责任。
在民间借贷案中,宁波市某区人民法院采纳了石善勇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判决被告史某某、庄某归还原告舒步景本金60万元及利息,合计本息117万元,
诉讼费由二被告共同负担。
这两起案件的胜诉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与宽严相济。在居间合同纠纷中,法律没有被表面的“铁证”误导,通过严格审查证据还原了事实真相,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民间借贷案强调了
债权人积极行使权利和留存证据的重要性,同时对借款人的诚信提出了要求,体现了法律的
教育和引导作用。
石善勇律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展现出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他为当事人守护了合法权益,既帮助企业避免了经济损失和声誉风险,也让债权人追回了借款,彰显了律师在维护社会法治秩序中的重要作用,为法治社会传递了温暖和力量。
石善勇律师担任宁波市公司法委员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曾担任执行副主任、管委会成员和监事会委员。他累计发表27篇专业实务文章,有巧用司法鉴定助被告免赔48.6万居间合同纠纷、巧破“诉讼时效”与“夫妻共债”双防线助委托人追回117万借款本息等代表案例,目前执业于北京观韬(宁波)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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