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俊律师,
重庆理工大学法学学士,现执业于
安徽众佳
律师事务所,持有 1340720********08 执业证,系律所合伙人、党支部副书记,服务覆盖安徽
铜陵地区,办公地址位于安徽省铜陵市
铜官区万锦新城 B 区 5 栋 17 层,连续三年获评律所优秀律师,深耕
建设工程等多领域法律事务。
案件核心概况:实际施工人主张工程款屡遭驳回
当事人(杜某,化名)与 B
公司签订内部承包合同,承接 A 公司厂房施工项目,工程经 A 公司组织相关单位验收盖章,但无质量监督机构意见。杜某以 B 公司名义起诉 A 公司索要工程款,一审、二审、再审均因 “未竣工验收” 被驳回,后委托张子俊律师维权。
案件核心难点:多重法律障碍交织
工程验收报告缺乏质量监督机构盖章,被认定 “未竣工验收”,付款条件存争议。
杜某以 B 公司名义起诉败诉,存在重复起诉风险,诉讼主体选择受限。
建设工程验收相关法律规定适用复杂,需精准解读司法实践逻辑。
专业办案方法:靶向突破法律瓶颈
收集杜某作为实际施工人的关键证据,包括内部承包合同、施工记录等,明确权利主体资格。
实地查看厂房现状,申请一审
法院现场勘验,固定厂房部分已出租、装修使用的事实。
精准解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论证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即符合付款条件,与行政监督备案无关。
变更诉讼策略,以杜某实际施工人身份起诉 A、B 公司,避免重复起诉风险,主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法律纠纷的化解,离不开对法律条文的精准解读与案件事实的细致梳理。张子俊律师以严谨专业的办案态度,为实际施工人破解复杂困局,彰显了建设工程领域的专业法律服务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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