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赠与的财产,已交付赠与的一般不支持返还。如果赠与的是车、房,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如果一方认为给对方的钱是借款,应有借条等书面证据,法院可凭借贷关系的证据,要求对方返还。
男女双方都是未婚的,在同居期间赠与对方财产,要看赠与时的目的,若是赠与目的内容是以结婚为目的,属于彩礼性质,若在婚前分手,则应结合具体情况,适当返还。
同居赠与财产是否有效:(一)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若是赠与的内容是以结婚为目的,属于彩礼性质,若在婚前分手,则应结合具体案情适当返还。(二)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对于未婚同居的双方只要其所签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及社会道德、公……
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同居时的财产根据双方约定处理,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按照一般共有处理。 同居时双方对于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的,一般是按份共有;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相关规定,对于同居期间财产的处理一般按照以下办法:如果同居双方能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则按双方的协议处理。
对于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对未婚同居的财产作了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共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同居期间合法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个人财产不分割,共同财产按照共有财产,由法院依法判决。,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