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居期间买房并登记能主张返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同居期间的买房并登记在对方名下属于赠与行为,其赠与人有权在符合法定情形下撤销赠与行为,要求对方将其出资额或者房产返还。2、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1、同居期间买房并登记能主张返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同居期间的买房并登记在对方名下属于赠与行为,其赠与人有权在符合法定情形下撤销赠与行为,要求对方将其出资额或者房产返还。2、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同居买房可以要求返还,这属于同居期间的赠与行为,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依法是能够要求返还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返还全部或者部分,协商不成的请求法院判决决定。 。
未登记结婚,仅同居,需要返还彩礼,但不一定是全部返还。在司法实践中,通常法官会综合考虑同居的时间,对双方的影响等多重因素,从公平公正的角度,最后决定返还彩礼的比例。
1、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类推适用夫妻财产的分割规定,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便成了一条司法惯例。2、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
同居不属于结婚,所以同居关系当事人未办理婚姻登记,双方并没有形成法律上的夫妻身份关系,因此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不能适用法律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在实践中,如果同居期间房屋是一个人出资购买,房屋权属登记在一个人名下,这种情形下该房产由个人所有。
同居期间买房,如果是一方购买的,分手之后房子应该归一方个人所有不分割;如果是双方共同购买的,由双方协议分割,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分割房子;如果双方有财产协议对房子进行了约定的,按照协议划分。
同居未登记原则上可以要求女方退回全部的彩礼,请求退回彩礼的法定情形是:(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返还彩礼的情形主要有:其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其二: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其三:礼金是婚前给付的,并且给付的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