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和纠纷风险级别处置要求及时赶赴现场;(二)医务部门工作人员应当立即进行初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实向医院领导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组织相关医务人员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等。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医患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填写申请表格,或医患双方共同向医学会申请鉴定;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调解及协助医患双方向医学会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书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一)提起上诉必须是享有上诉权或可以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人。(二)上诉应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附上上诉状副本,并预交上诉费。(三)上诉状一般应交原审人民法院,并依照规定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由原审人民法院转呈其上一级人民法院。
医疗事故诉讼流程:1、起诉:由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书,交纳起诉费,等待法院审查是否符合受理条件;2、受理:法院审核起诉材料,在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3、通知应诉:法院经过审核,认为该案属于自己管辖,就会通知被告应诉。
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组成鉴定组,组织鉴定。
一、和解调解程序在双方对医疗事故没有争议的情况下,可以和解,或在第三方主持下调解。二、诉讼程序:向医疗机构提起索赔被拒绝的,患者或死亡患者的亲属在发现受医疗事故伤害之日起一年内有权提起民事诉讼。
医疗事故处理流程:医疗事故——发生医疗纠纷——向医疗机构投诉——复印封存病历——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申请再次鉴定——卫生行政区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不服)行政复议诉讼处理流程:发生医疗纠纷——向医疗机构投诉。
程序如下:1、委托:医鉴办接受两种形式的委托: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2、受理;3、组成鉴定组;4、组织鉴定: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1周内通知医、患、鉴定专家三方;5、再次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