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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有不有父亲遗产的继承权

2022.08.25 婚姻家庭 269人浏览举报
解析
1、涉及遗产继承胎儿不具有父亲的继承权,只是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2、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此时胎儿的份额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十四条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报告编号:NO.2022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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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斌

河北宾鸿律师事务所

顾斌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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