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胎儿死亡的财产可以由生母继承,但是如果有生父的由生母和生父共同分割遗产。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 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报告编号:NO.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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