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条件及范围:凡纳入退耕还林计划的承包耕地,退耕还林验收合格后可兑现补助。补贴标准:每亩退耕还林地粮食折现期内的补贴225元,期外的补贴105元;生活费补助20元。补贴期限:还生态林的期内补助8年,还经济林的期内补助5年。
国家按照核定的退耕还林实际面积,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提供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具体补助标准和补助年限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尚未承包到户和休耕的坡耕地退耕还林的,以及纳入退耕还林规划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只享受种苗造林补助费。
退耕还林的土地属于林地,可以承包经营。对于草地、林地的承包期限,我国法律和有关政策未明确规定。国家政策曾原则规定,营造林地和“四荒”地等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
1、退耕还林的树木不可以砍伐。2、根据法律规定,任何单位与个人都有权对破坏退耕还林的行为进行检举、控告。3、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在接到检举、控告后,应当及时处理。
严格执行直补政策,确保现金补助落实到位。国家政策规定,现行退耕还林补助政策期满后,中央财政安排资金继续对退耕农户给予适当的现金补助。补助期限为:还生态林补助8年,还经济林补助5年,还草补助2年。补助标准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105元。
退耕还林必须坚持生态优先。退耕还林应当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建设基本农田、提高粮食单产,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实施生态移民相结合。
退耕还林土地被占用的,当事人可找对方进行协商,要求其退还占有的土地;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政府进行处理;如果当事人对人民政府做出的处理决定不满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退耕还林土地被占用的,当事人可找对方进行协商,要求其退还占有的土地;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政府进行处理;如果当事人对人民政府做出的处理决定不满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属于林地的。凡是验收的退耕还林地,必须纳入林地管理,及时将《林权登记申请表》发给农民,要坚持做到还林一块、验收一块、登记一块,依法确认其权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