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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2.01.06 婚姻家庭 959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土地补偿款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土地征用补偿费用是用来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是用地单位对失去土地的农民,为今后生活出路给予的一种补偿,不同于男女婚后一方接受赠予的财产性质。土地征收补偿费不应归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而是对一方婚前承包土地的延续,具有人身专属性,应归被征地一方所有。因此,土地补偿款不能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延伸】
土地补偿款包括哪些?
土地补偿款包括土地征收的补偿费,土地上建筑物的补偿费,土地上庄稼的补偿费,另外还会补偿土地房屋搬迁的安置费。虽然每个地方的土地补偿款内容都差不多,但是补偿标准还是有一些区别的。因为每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人均收入也有所不同,而土地赔偿款的标准都与以上两个条件紧密相连。总而言之,具体的土地补偿款标准还得根据当地政府的具体情况来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报告编号:NO.202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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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键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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