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结婚彩礼的退回,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民法典婚姻篇的相关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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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婚内写的关于犯错就净身出户的保证书具有法律效力,法院通常尊重当事人的有效商定,但如财产的处罚明显失衡,法院也可适当调整。比如法院有时可支持“净身出户”答允,裁判所有财产归无犯错方所有,但如犯错方因此将不能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准,法院也可酌情保留其肯定财产份额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你好,根据你说的情况按法律的规定双方就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彩礼返还等问题有争议的话应当委托律师帮忙收集证据代写法律文书立案等工作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解决。
礼金彩礼法律上不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