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和坦白的区别是:是否自动投案;所供述的罪行是否已被司法机关掌握。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是自首;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本人罪行的,是坦白。
自首和坦白的区别是:是否自动投案;所供述的罪行是否已被司法机关掌握。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是自首;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本人罪行的,是坦白。
坦白与自首的区别有:1、自首是法定的量刑情节,而坦白仅是酌情量刑情节。2、减刑幅度不同。一旦成立自首,被告人就可以得到基准刑40%左右的减刑幅度。
坦白和自首区别如下:自首是犯罪人自动投案之后主动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的行为,坦白是犯罪人被动归案后如实供述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行为;自首的犯罪分子悔罪表现较好,其人身危险性相对较小。
我国刑法规定立功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共犯人在自首和立功上成立要件不同:共犯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本人同案的同案犯罪事实,成立自首;共犯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与本人不同案的同案犯罪行,经查证属实,或者共犯人协助抓获同案犯,成立立功。
余罪自首和一般自首的区别如下所示: 1、余罪自首的主体是因他罪已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正在服刑的罪犯,对其如实交代的余罪,不存在自动投案这一前提要件; 2、余罪自首主体所如实交代的余罪,必须是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如已经为司法。
合同与协议是两个既有共同点又有区别的概念,不能只从名称上来区分,而应该根据其实质内容来确定。如果协议的内容写得比较明确、具体、详细、齐全,并涉及到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的是协议,也是合同。
经传唤后自动投案并如实坦白自己的所有罪行的,是构成自首的。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