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在现实生活中较为常见,在电商领域尤为突出。不少商家为获取更多利益,会选择销售假冒商品。一方面是部分商家法律意识不足,觉得侵权行为不易被发现,即便被发现
赔偿金额也不会太高;另一方面消费者对品牌的辨识度不够,让这些侵权商家有了可趁之机。
A
公司是国内一家综合性家居品牌,旗下某卫浴品牌拥有一定知名度,其持有的注册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2021年,A公司发现淘宝平台上“某某卫浴家居城”店铺,未经许可在店铺多处使用与自己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某某”标识,且销售的马桶产品上也有大量侵权标识。该商品链接显示已售出300余件,库存达4.7万余件。A公司委托
浙江嘉瑞成
律师事务所张国珍律师团队,将淘宝店主畅某某及电商平台B公司诉至
法院,索赔10万元。张国珍律师接案后,进行了
公证取证、购买侵权实物、梳理权利证明等工作。在案件审理中,原告不再对平台B公司主张诉请,而被告畅某某拒不到庭、不答辩。
本案核心的法律争议点有两个:一是被告畅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
商标侵权;二是若构成侵权,赔偿金额应如何确定。
从专业角度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标法》规定,未经
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在本案中,涉案马桶上使用的“某某”“某某卫浴”标识构成商标性使用,与原告三枚注册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且商品类别相同,所以畅某某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律师团队通过公证取证、购买侵权实物、梳理权利证明形成了完整证据链,清晰地证明了侵权主体、侵权行为和侵权后果。
最终,某某人民法院于2025年1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畅某某立即停止销售侵权商品,并销毁库存;赔偿原告A公司经济损失(含合理费用)29000元;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被告畅某某负担1484元,公告费450元亦由其承担。
对于电商经营者来说,要做到合法经营,在进货时严格审查商品的来源和授权情况,避免销售侵权商品。同时,要加强法律学习,提高法律意识。对于品牌权利人,当发现电商平台侵权时,应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律师,像张国珍律师一样进行公证取证,避免侵权链接被删除后无法举证。也可考虑将平台作为共同被告起诉,根据平台配合情况灵活调整诉讼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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