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工程款争议引发诉讼
被告与原告签订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原告承接被告某基础设施工程,工程价款按“固定单价+实际工程量核算”确定,结算需经双方共同核对签字后生效。工程完工后,双方进行了多次核对,形成了《工程结算确认书》,明确了工程总价款及已付款金额,确认被告仅需支付剩余小额质保金,且质保期未届满。然而,原告却以“结算确认书系被迫签订、部分工程量未计入”为由,向
法院起诉,主张被告支付远超结算金额的工程尾款及逾期付款利息,涉案金额达XX万元。
代理思路:精准出击,全面反驳
证据核心突破
在这场纠纷中,证据是关键。代理律师首先整理并提交了《工程结算确认书》原件,这份文件不仅有双方签字盖章,还包含详细的工程量清单及价款计算依据,有力地证明了结算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被迫签订”的情形。同时,律师还附上了结算过程中的沟通记录、核对会议纪要,进一步佐证了这一点。
为了反驳原告“部分工程量未计入”的主张,律师收集了工程施工过程中的
签证单、验收报告,并将其与结算确认书中的工程量进行对应,证明结算范围已覆盖全部施工内容。这些证据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为被告的抗辩提供了坚实的支持。
法律依据精准适用
除了证据,法律依据的精准适用也至关重要。律师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指出本案合同有效且工程验收合格,结算确认书应作为价款认定依据。同时,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主张“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而原告无有效签证证明未计入工程量,其诉求无依据。
庭审抗辩策略
在庭审中,律师针对原告“结算确认书被迫签订”的主张,通过庭审询问揭露了原告无证据证明“胁迫”事实,如无报警记录、书面异议材料等。而且,结算后原告曾接受被告支付的部分款项,其行为与主张相互矛盾。对于“逾期利息”诉求,律师提交了被告按结算确认书约定支付进度款的凭证,证明被告无逾期付款行为,原告主张利息无事实基础。
案件结果:胜诉驳回原告诉求
经过二审法院的审理,最终采纳了律师的代理意见。法院认定《工程结算确认书》合法有效,原告无充分证据推翻结算结果,且无法证明存在未计入的工程量及被告逾期付款事实。最终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被告无需支付原告诉称的工程尾款及利息。这一结果为被告避免了巨额的经济损失,也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
律师点评:经验总结与建议
结算文件的重要性
在建设工程纠纷中,结算文件的合法性与完整性是关键。企业在工程结算时,一定要确保结算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留存结算过程中的沟通记录、工程量核对凭证,这样才能避免后续争议的发生。就像本案中的《工程结算确认书》,它成为了被告胜诉的重要依据。
应对“工程款拖欠”诉讼的策略
面对“工程款拖欠”类诉讼,被告方需重点核查“付款依据”与“结算事实”。如果已经完成结算且无违约付款行为,应及时整理相关证据,从根本上反驳原告诉求。同时,在日常经营中,企业要注重合同管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陷入不必要的纠纷。
律师的专业作用
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精准把握建设工程领域的专项法律规定与司法解释,结合工程施工实际流程,从证据链与法律逻辑两方面构建抗辩体系,才能有效维护委托人的权益。在本案中,律师通过精心准备证据、准确适用法律,为被告制定了合理的代理策略,最终赢得了胜利。
建设工程
合同纠纷是一个复杂的领域,涉及到众多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在面对工程款争议时,企业要注重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合理运用法律武器,同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这样才能在纠纷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广大企业能够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避免类似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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