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精准把握,减少损失
在一宗租赁合同纠纷中,出租方未能交付符合约定用途的租赁物,导致承租人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季超律师协助承租方果断报警固定证据,并申请
财产保全,防止资产风险。在
法院组织清点后,又积极协调解封大部分可移动设备,最大限度减少了客户因诉讼导致的停产损失。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
法律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
解除合同:(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通俗来讲,就好比你租了个房子想开饭店,但房子被查封了,或者房子产权有争议,又或者房子不符合开饭店的消防等规定,那你就可以不租这个房子了。在本案中,出租方未能交付符合约定用途的租赁物,就属于上述规定的情形,承租人享有法定解除权,该规则支撑了案例中承租人解除合同的抗辩。
帮信罪案件:积极辩护,争取
缓刑2023年,被告人A在明知他人可能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将名下银行卡提供给他人用于支付结算,涉案流水巨大。季超律师在认罪认罚案件中积极主动进行“协商式辩护”,引导被告人作出有利选择、协助固定有利情节、与
公诉机关就量刑进行有效沟通,最终为被告人争取到了缓刑。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简单来说,如果你知道别人在网上干坏事,还帮他们提供各种便利,比如帮他们收钱转账,而且情节严重,那你就可能构成犯罪。在本案中,被告人A的行为符合该法条规定,律师通过积极辩护,为其争取到了从宽处理,该规则支撑了案例中对被告人的责任划分。
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纠纷:举证辩论,维护权益
在一起家庭成员间的
民间借贷纠纷中,女方父母持女方单方出具的《
借条》要求男方与女方共同归还购房出资。季超律师认为在家庭成员之间,此类单方凭证的证明力薄弱,不能孤立地作为认定
借贷关系成立的依据。经过庭上充分、有力的举证与辩论,二审法院采纳了代理意见,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女方父母的全部诉讼请求。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
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
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这就好比婚后父母给小两口
买房子,如果没说清楚是借给他们还是送给他们,那就默认是送给小两口的。在本案中,借条真实性存疑,不能认定借贷关系成立,该规则支撑了案例中对款项性质的认定。
民间借贷纠纷:主动出击,逆转结果
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我方当事人甲一审败诉。季超律师重点梳理双方微信聊天记录,根据记录乙在甲催要借款时并未否认借款事实,与“工资”抗辩自相矛盾。二审法院撤销一审错误判决,改判支持我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
收据、
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在亲友间借款缺乏规范凭证时,聊天记录等也可以作为证据。就像你借钱给朋友没写借条,但聊天记录里朋友承认借了钱,那这个聊天记录就能证明你们之间的借贷关系。在本案中,微信聊天记录有效固定了借款事实,该规则支撑了案例中我方当事人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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