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初心如磐!律师多领域出击为当事人撑起法律保护伞
解析
一、刑事辩护:捍卫自由与正义
在刑事案件中,李律师深知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是一个家庭的命运,每一次辩护都是对法治的捍卫。他曾办理过被告人耿某某等16人开设赌场罪案,这虽是一起法律援助案件,但他依然尽心尽力。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通俗来讲,就好比一个人犯了错,主动跑到警察面前承认错误,并且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都说清楚,那么在处罚的时候就会从轻处理。在耿某某案中,李律师搜集到证明其系自首等有利证据,根据该规则,耿某某较情形近似同案犯刑期得以减少,有力地支撑了当事人在量刑上的有利抗辩。
李律师还办理过初犯坦白+退赔获谅解的盗窃罪案件。被告人在工地务工期间,私自挂失补办银行卡并转走资金,构成盗窃罪。李律师紧扣从轻处罚核心情节提出辩护意见,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显著从轻处罚。他精准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与负责。
二、民商事诉讼: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民商事诉讼方面,李律师同样表现出色。上海某公司与北京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他经过努力全面搜集证据,最终胜诉。这里再为大家补充一个法律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简单来说,就像你请工人盖房子,你要给工人工钱,这就是建设工程合同的基本关系。在该案中,李律师依据此规则,结合具体证据,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胜诉,有力地支撑了当事人的主张。
还有某防水工程公司起诉某建设工程公司的案件,原告无对应施工资质,案涉施工协议依法无效。李律师及时调整诉讼思路,依据民法典及建工司法解释主张合同无效但工程已实际完工并确认工程量,被告应参照合同约定折价补偿工程款。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全部主张,实现了全面胜诉。这充分体现了他在复杂案件中抽丝剥茧、精准定位争议焦点的能力。
三、婚姻家事纠纷:用温情化解矛盾
在婚姻家事纠纷案件领域,李律师秉持耐心、共情、保密的原则,以“有温度的专业”为信条。高某与高某某、马某某不当得利纠纷案,这是一起父子、夫妻之间的官司,双方关系恶化,均表示要提起反诉或另案再诉。李律师努力调解,最终息讼止争,并减少了后续几个案子的诉累。这里为大家科普一个法律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打个比方,别人不小心把钱转到你账户里,你没有合法理由留下这笔钱,就得还给人家。在这个案例中,李律师依据此规则,为当事人进行调解,支撑了纠纷的合理解决。
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中,李律师紧扣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的法律原则,促成双方理性达成共识,以调解方式快速结案,最大程度保障了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切实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四、其他案件:守护公平正义
网络侵权止纷争,法理温情促双赢的郭某诉陈某名誉权纠纷案,李律师第一时间全面梳理、固定陈某网络侵权的核心证据,清晰界定侵权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这就好比别人不能随便说你坏话,损害你的名声。在该案中,李律师依据此规则,为郭某维权,最终推动案件达成双方均满意的调解结果,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土地被占起纠纷,李建伟律师调解助农户追回承包地。他积极沟通双方诉求,推动矛盾化解,最终促成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帮原告快速拿回了被侵占的土地。这体现了他在各类案件中都能为当事人切实解决问题,坚守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
李建伟律师始终坚守执业初心,无论是刑事辩护、民商事诉讼,还是婚姻家事纠纷等领域,他都以专业、负责、有温度的服务,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精准、高效、可信赖的法律服务,在法律的道路上不断前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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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伟律师
河南日月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地:驻马店
擅长:
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侵权、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律师简介
李建伟律师,联系电话:19913555686,李建伟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职业信念,每一次委托都是一份信任,致力于办好每一个案件,切实为当事人解决法律问题和现实困境,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法律服务。为人头脑冷静、思维缜密,办事严谨认真、细致耐心、勤勉敬业尽责。现主攻刑事、民商事诉讼业务,擅长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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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NO.2026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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