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晓芒律师毕业于中国计量大学法律专业,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同时,他还是律所的合伙人,具备
温州市破产管理人资格,是温州市未成年人公益法律服务团成员、家庭律师与首席法务经理签约律师,还持有初级心理咨询师证书。这份丰富的履历,使他能够从法律与心理双重维度为客户提供综合解决方案。
在商事领域,他精通
公司法、
合同法。曾有一起
股东出资责任纠纷案,原告依据相关司法解释,要求被告股东对
公司外债承担
连带责任,认为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
股权,应承担补足及赔偿责任。朱晓芒律师代理此案后,精准指出原告法律适用错误,出资期限未届满的
股权转让不属于“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且案涉债权发生在股权转让之后,被告无逃避债务恶意。最终,
法院完全采纳律师观点,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委托人无需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
法律知识点:
-法条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规定,公司
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通俗化解释:打个比方,公司就像一个大家庭,股东是家庭里出钱的人。如果股东答应出的钱没出够,当这个家庭对外欠了钱还不上的时候,没出够钱的股东就得在没出的钱和利息范围内,帮着还一部分。
-案例关联说明:在这个案例中,原告就认为被告股东没履行出资义务,所以要被告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但朱律师依据法律规定,指出被告出资期限未届满转让股权不属于这种情况,该规则支撑了案例中被告股东无需承担连带责任的抗辩,因为被告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需承担责任的情形。
在劳动领域,朱晓芒律师擅长劳动者维权与企业用工合规。曾有企业无合法依据对员工单方
调岗降薪,违反
劳动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导致员工无法正常提供劳动、被迫离职。朱晓芒律师指导员工固定证据、依法送达《被迫离职通知书》,以“未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主张经济补偿。最终,
仲裁委采纳代理意见,为员工成功获赔
经济补偿金142951.67元。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
-法条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通俗化解释:劳动合同就像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一份“约定书”,如果单位没有按照约定给劳动者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劳动者就可以选择不继续干了,而且单位还得给劳动者一笔钱作为补偿。
-案例关联说明:在这个案例中,企业调岗降薪导致员工无法正常工作,属于未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朱律师依据这些法律规定,帮助员工维护了权益,该规则支撑了员工依法主张被迫
解除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的诉求,符合法律对于劳动者的保护。
在刑事领域,朱晓芒律师专注
网络犯罪、诈骗类犯罪辩护。有一起
网络诈骗刑事案,涉案公司以直播公会形式实施网络诈骗,涉案金额高达3500万元,检察院以被告人系核心人事岗位为由认定为主犯,建议量刑10年。朱律师通过细致阅卷、调查取证,充分论证被告人实际参与度低、无决策地位、所起作用较小,成功将主犯辩护为从犯,法院采纳意见,最终量刑从10年大幅降至7年。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
-法条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
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通俗化解释:在犯罪这件“坏事”里,如果有人是带头的、或者起了主要作用,那就是主犯;要是只起到了一些次要或者帮忙的作用,就是从犯。对于从犯,处罚会轻一些。
-案例关联说明:在这个案例中,检察院最初以岗位认定主犯,但朱律师根据法律规定,结合被告人的实际情况,论证其为从犯。该规则支撑了案例中将被告人从主犯改认定为从犯并从轻量刑的结果。
朱晓芒律师常年担任温州本地多家企业法律顾问,提供合同审查、规章制度搭建、股权设计、合规风控、争议解决等全流程法律服务。无论您是企业在经营中遇到法律风险,还是个人在婚姻家事、劳动纠纷等方面遭遇难题,都可以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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