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领域,有这样一群人,他们凭借专业能力与执着精神,为当事人撑起一片公平正义的天空。况静律师便是其中的佼佼者,她擅长处理各类
交通事故、
工伤赔偿和保险
合同纠纷案件,以敢于维权、善于攻坚、精准把控案件关键点的能力,在
苏州地区声名渐起。
况静律师拥有10年律师执业经验,本科毕业于法学专业。在成为律师之前,她还有多年保险
公司诉讼法务工作经验。这独特的经历让她在处理保险相关案件时,能够深入了解保险公司的运作模式和抗辩策略,为当事人制定更有效的维权方案。她是
江苏辰海
律师事务所保险金融团队负责人,也是苏州市虎丘区新职业人员
法律援助成员,同时还是多家上市保险公司的长期合作律师,执业以来处理过上千件各类
交通事故诉讼案件、几百件保险合同及上百件工伤赔偿诉讼案件。
在办案过程中,况静律师展现出了独特的思维和风格。她总是以严谨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面对疑难复杂的案件,她敢于挑战,善于从困境中寻找突破点。她深知,在法律的战场上,只有精准把握案件的关键点,才能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的利益。
让我们通过几个具体的案例,来感受况静律师的办案实力。
在一个伤者自身旧疾占主责、事故参与度仅30%的
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交警认定机动车一方全责,非机动车方高龄伤者因事故造成颈部脊髓损伤,经鉴定构成五级伤残。但鉴定意见显示伤者自身严重颈椎旧疾是伤残的主要成因,本次交通事故损伤参与度仅为30%。伤者提起诉讼要求赔付42万余元,而保险公司却以损伤参与度为由,仅同意承担约13万元的伤残赔偿。
面对这一难题,况静律师没有退缩。她首先进行了关键证据收集,针对性调取伤者事发前的就诊记录、体检报告、出游活动照片等材料,证明事故发生前伤者行动自由,颈椎退行性病变未对正常生活造成影响,否定了伤者自身疾病对伤残后果的实际作用。接着,她结合举证结果明确
侵权责任因果关系认定规则,论证受害人原有疾病不属于法定过错,案涉交通事故是导致颈髓损伤、伤残后果发生的直接、唯一诱因,自身旧疾不能作为减责理由。最后,她完善伤者治疗、护理、财产损失相关证据链,对全部赔偿项目的合理性、关联性进行充分举证,针对保险公司的抗辩逐项反驳。最终,
法院完全采纳了代理方意见,判决保险公司全额赔偿伤者各项损失共计424891.91元,同时承担
诉讼费用。
另一起交通事故责任无法查明的案件中,机动车与两轮电动车在交叉路口碰撞,电动车驾驶员死亡。因事故现场无完整监控,交警未划分事故责任,仅认定机动车方存在
超速、通过路口未减速让行的违法行为。死者家属主张近150万元损失,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一方面以零散行车记录仪片段推测电动车方存在
闯红灯过错,主张仅承担同等及以下责任,预计赔付70余万元;另一方面要求认定案涉电动车为超标机动车,降低机动车方赔偿比例。
况静律师在这个案件中,首先针对性向法院提交调查取证申请,调取交警队卷宗中的全部原始材料,通过梳理证据,从事实层面推翻了保险公司的“过错推定”抗辩。然后,她结合调取的证据明确责任划分规则,提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责任无法查清时,应由机动车方承担非机动车方存在过错的举证责任,否则应适用“优者危险负担”原则由机动车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针对保险公司提出的“电动车属性鉴定”要求,她结合现有规定及本地司法实践进行反驳,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最后,她对各项赔偿项目的证据逐一梳理补强,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代理律师的主张,判决保险公司赔付家属各项损失共计1445226.08元,家属权益得到足额保障。
还有一起保险公司以“医疗费应由侵权人承担”拒赔的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被保险人因交通事故受伤,支出医疗费16万余元,保险公司以意外造成的医疗费应由侵权人承担为由拒赔,一审胜诉后保险公司上诉。保险公司提出多重拒赔抗辩,包括应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案涉治疗属于免责范围、要求扣除医保及第三方已赔付费用等。
况静律师在庭审中提出健康保险属于人身保险范畴,不适用损失补偿原则,否定了保险公司“由侵权人赔付即可拒赔”的主张。她抓住保险公司未能提供投保人手写签名的投保声明这一核心漏洞,主张相关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同时指出保险合同中限制被保险人治疗方式、限定就诊范围的条款属于无效格式条款。她还梳理全部就诊记录、医嘱及医疗票据,证明案涉康复治疗均为必要、合理治疗。最终,两审法院均完全采纳代理方主张,判决保险公司赔付被保险人
医疗保险金135443.71元,一、二审诉讼费用均由保险公司承担。
况静律师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什么是实力派律师。她在面对疑难复杂案件时,始终保持冷静和坚定,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敏锐的洞察力,精准把控案件关键点,为当事人在逆境中维权,成功突破一个又一个办案僵局。如果你正面临案件复杂、维权受阻、陷入法律困境的难题,况静律师将是你值得信赖的法律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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