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配委托律师追富商赠“小三”300 万财产,历经两审终获胜!
解析
韩女士与周某于1984年在台湾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二女一子。多年来,韩女士一直坚守在台湾照顾家庭,让在大陆经商的周某毫无后顾之忧。然而,平静的生活被周某的背叛打破。韩女士发现,周某在婚姻存续期间与杨某某保持不正当关系,还共同生育了一子,并且长期向杨某某转账。这一系列的发现,让韩女士的世界崩塌。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韩女士先在台湾地区起诉离婚,离婚调解完成后,又起诉分割台湾地区的财产。对于大陆地区的财产,她委托王思然律师分别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及赠与合同纠纷诉讼,我们故事的重点——赠与合同纠纷就此拉开帷幕。
接受委托后,王思然律师团队迅速行动。首先,按照涉台案件诉讼要求,完成了本案所涉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材料的公证、核验等手续。为了避免过早暴露诉讼意图,增加财产转移风险,律师团队选择将本案与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同步提起诉讼,这样还能让两个案件之间形成证据衔接。
在证据准备方面,起诉前团队先对已掌握的材料进行系统梳理,形成了本案起诉所需的基础证据。立案后,又持续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和调查取证。调查方向涉及银行、微信、支付宝、房产、车辆等财产证据,以及出生证明、户籍底档、亲子鉴定等身份关系材料。然而,申请调取的相关证据涉及个人隐私,法院并未准许。面对这一困境,律师团队并未气馁,而是先将现有证据尽量做实、做深。
庭审中,王思然律师团队围绕三个关键方向展开:一是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这是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基础;二是证明周某与杨某某之间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这关系到赠与行为的合法性;三是证明周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杨某某转账合计3265519.86元,相关流水是在离婚后财产纠纷中调取得到的。庭审效果良好,法官逐步认可继续调取核心证据的必要性。此后,律师团队再次提交调查令申请书,申请调取杨某某包含产检、住院分娩在内的全部孕产期资料,以及其子出生医学证明全档案材料,最终取得了证明双方不正当男女关系的核心证据。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确认周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夫妻共同财产3265519.86元赠与杨某某的行为无效,并判令杨某某返还韩女士3065519.86元(扣除杨某某此前向周某转回的200000元)。这一判决是对韩女士合法权益的有力维护,也是律师团队努力的初步成果。
然而,杨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她主张一审认定转账金额有误,并声称相关款项并非赠与,而是工资提成、出借银行卡形成的资金往来或抚养费。针对这些上诉理由,王思然律师团队逐项回应。结合流水说明转账金额的计算方法及依据,明确本案系赠与合同纠纷而非抚养费纠纷,并指出杨某某关于工资、提成、出借银行卡、抚养费等说法均缺乏证据支持。在律师团队的有力辩驳下,二审法院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在判决中认为,在无证据证明案涉财产属于周某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后单独所有财产的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杨某某转账的3265519.86元,应推定为夫妻共有财产。相关证据足以证明周某与杨某某之间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相关款项系赠与已达到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杨某某虽抗辩部分款项系工资、提成、借卡使用或抚养费,但未提交充分证据证明,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周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夫妻共有财产赠与第三者,侵害了韩女士的合法权益,违背公序良俗,该赠与行为无效。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在处理类似婚姻财产纠纷案件时,证据的收集和整理至关重要。律师需要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围绕关键问题展开调查和论证。同时,要灵活应对各种突发情况,当遇到证据调取困难时,要及时调整策略,将现有证据做深做实。此外,在庭审中要清晰阐述观点,用证据说话,有力地回应对方的抗辩。
王思然律师团队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严谨的工作态度和灵活的办案策略,成功帮助韩女士追回了被赠与第三者的财产,维护了韩女士的合法权益。这个案例不仅是一次法律的胜利,更是对婚姻中忠诚和正义的捍卫。它也为面临类似困境的人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借鉴,让我们相信,在法律的庇护下,正义终将战胜邪恶。
-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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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然律师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执业地:北京执业14年
擅长:
股权纠纷、涉外法律、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庭
亮点:
获得“华律网普法奖”等荣誉,担任“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等职务。
律师简介
王思然律师,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涉外律师人才库成员,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涉外法律研究会委员。王律师团队在民商事及涉外争议解决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处理了大量民商事争议解决案件,王律师拥有多家跨国集团、外企、大型国企、独角兽民营企业、私募基金投资公司、房地产开发集团等法律、业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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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NO.2026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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