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李某是某钢材贸易公司的一名普通职员。命运却在他毫无防备的时候开了个残酷的玩笑。在工作过程中,一块钢板突然砸向他,导致他左桡骨远端骨折、左尺骨茎突骨骨折,甚至胸骨也骨折了。这突如其来的伤害,让李某的生活陷入了困境。
更糟糕的是,李某在这家公司上班简直就是个“三无产品”。他的工资发放是签字拿钱,没有工资条;只有进入某大型交易市场的进门卡,没有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有力凭证。而这个大型交易市场里有好多公司在生产经营,这让李某与该钢材贸易公司的劳动关系更加难以证明。
李某受伤时,公司倒是打了120急救将他送往镇江四院救治,当时公司生产厂长、员工孙某和老板一亲戚还一起随同救护车去了医院。可出院后,李某自己多次申报工伤,却都以失败告终。他与公司多次协商,公司也是态度强硬,坚决拒绝工伤赔偿。李某走投无路,甚至找到了镇江新闻媒体曝光此事,可公司依然顽抗到底。就在李某绝望之际,他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找到了张华芳律师。
张华芳律师接手这个案子后,深知其中的难度。但她没有退缩,而是迅速展开了调查工作。她多次前往120急救中心,调取出车记录资料。这些资料虽然看似普通,但却能证明李某受伤时与该公司的关联。
接着,张律师找到了当时一起陪同李某去医院救治的职工孙某。原来,该公司内部管理混乱,一部分员工发现金,无社会保险,而孙某恰好属于有工资卡并交社会保险的员工。张律师敏锐地意识到,孙某的情况或许能成为案件的突破口。
在与孙某的沟通中,张律师耐心地说服他出具证人证言,并附上工资清单及社会保险凭证。这些证据就像一把钥匙,为李某申报工伤打开了希望之门。凭借着张律师辛苦调查来的证据材料,李某的工伤申报终于成功了。
李某的工伤认定成功,这让他看到了一丝曙光。然而,该贸易公司却不甘心就此承担赔偿责任。他们在南京请了律师,申请行政复议,试图推翻工伤认定结论。但张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充分的证据,成功地让工伤认定结论未被推翻。
公司并不罢休,又提起了行政诉讼。一审时,法院驳回了公司的诉求。可公司还是不死心,上诉至镇江中院。当时,镇江有几十名人大代表旁听了这场官司。三名法官、人大代表,甚至社保局领导都一起对该公司进行批评教育,希望他们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承担起应有的责任。但该公司却拒不听从劝导。
在提起行政上诉的同时,公司又向江苏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这让张律师也捏了一把汗。毕竟重新鉴定的结果充满了不确定性。经过漫长的等待,新的鉴定结论终于下来了,依然是九级。这一结果让张律师和李某都松了一口气。
工伤案正常进入仲裁程序后,公司只肯付一半的赔偿款。双方调解未成,直接进行了裁决。公司还是不服,又起诉到法院。此时,法官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仔细地向公司解释法律规定。在法律的威严和法官的耐心劝导下,公司终于理解了自己的责任,最终同意调解结案。
这起历时两年的工伤案终于圆满结束,李某得到了应有的赔偿,他对张律师的专业和努力非常满意。而张律师也为自己能够帮助李某维护合法权益而感到欣慰。
从这起案件中,我们可以总结出一些经验教训。对于用工单位来说,平时一定要注意完善内部管理,积极帮职工交纳社会保险,落实责任到人。因为开公司就必然会面临职工工伤赔偿的风险,而我国工伤保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使职工违反了公司的制度规定,也不能作为职工不应认定工伤的正当理由。
对于职工来说,平时要注意收集劳动关系证据,比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一旦发生劳动争议纠纷,要及时咨询专职律师,必要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起工伤案虽然已经结束,但它给我们留下的启示却值得我们深思。在面对困难和不公时,我们不能轻易放弃,要相信法律的力量,更要相信像张华芳律师这样专业、负责的律师能够为我们讨回公道。
-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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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华芳律师
江苏甘露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地:镇江执业16年
擅长:
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债权债务、刑事辩护、房产纠纷
律师简介
律师名:张华芳
执业律所:江苏甘露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11201011127468
执业年限:16年
个人简介:张华芳律师,现执业于江苏甘露律师事务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拥有十六年法律实务经验,累计为上万名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咨询以及代理了大量民商案件,曾担任镇江市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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